【救济渠道】金寨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2024-06-04 11:26来源:金寨县城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如对各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通过以下救济渠道申诉:

1、行政复议: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寨县人民政府或六安市城市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金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