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八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2)《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0〕4号)第二十五条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①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给予补贴,不包括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②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一定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另按照每人一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补助。用人单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应当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表》(见附件3)、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明细账(单)。(3)关于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六人社秘〔2022〕8号),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市本级及金安区、裕安区提高至750/月,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叶集区提高至715/月。自2022年1月起执行。
二、政策对象:自然人
三、补贴标准:个人715/月,单位300/月,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贴
四、申请条件: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后,按季度向县区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五、申请材料: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表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二、政策对象:自然人
三、补贴标准:个人715/月,单位300/月,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全额补贴
四、申请条件: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后,按季度向县区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五、申请材料: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表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阳光就业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人社办事大厅人社类综合窗口 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方式):金寨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十.咨询电话:0564-7061900;监督电话:0564-7062127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权利,享受政策;义务,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