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事指南

2024-07-31 15:31来源:金寨县人社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3〕230 号
政策对象:1.零就业家庭成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 4.残疾人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条件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底。

申请材料:身份证。

办理流程:1、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县人社局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2、经办人员受理审核,并反馈意见办结。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方式):金寨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窗口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咨询电话:0564-7061900

监督电话:0564-706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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