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事项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办理材料:本人社保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秋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六安市金寨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7060620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73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