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应急罚〔2024〕25号

2024-10-29 15:45来源:金寨县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被处罚人

*

文书号

(金)应急罚〔2024〕25

违法事实

柴油加注行为无固定场所,无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条件不达标,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情况

处罚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人民币 1000 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处罚机关

金寨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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