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镇地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南政办〔2019〕101号
南溪镇地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能力。我镇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确保在发生遇洪涝灾害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项紧急救助工作,保障群众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南溪镇2019年4月30日召开全镇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将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领导组
根据我镇实际工作情况,镇政府设立防灾抗灾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镇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地质灾害救助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工作组。
政 委:吴 旭(党委书记)
指挥长:廖家喜(镇长)
指 挥:张家福(人大主席)
徐 骏(党委副书记)
陈久棠(党委委员)
周才运(党委委员)
胡怡沁(纪委书记)
张经喜(党委委员)
黄世畅(党委委员)
彭洪炎(副镇长)
徐 昶(副镇长)
何 健(镇长助理)
王 宏(镇长助理)
吴泽文(镇长助理)
成 员:王中和 蔡章琪 周 力 曾 瑜 侯守军
段宏武 杜 杰 张智勇 吴代才 雷 鹏
段昌源 王玉柱 吕祥峰 刘润峰 林国栋
曾凡棣 廖海波等。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徐发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相应成立抗灾救灾领导机构,组建救灾应急援助突击队,在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职责分工
地质灾害救助工作由镇政府指挥部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明确各工作组及各部门分工及工作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同意后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救济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
2、社会事务办公室:统筹协调全镇灾害救助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做好灾民的吃、穿、住和医疗救助工作;组织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3、党政办公室:负责对天气、雨情、水情的预报和监测接收工作。按期发布气象预报,特别是雨量测报,同时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4、财政所:负责救助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拨付工作。把救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争取救助项目。
5、林业站:负责救灾物资储备、供应工作。重点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粮食、铁丝、蓬布、元钉、油毡、元木、毛竹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6、公路道班: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及时修复被损道路,保证道路畅通。
7、卫生院:负责药品供应及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防病小分队,搞好灾区的防疫治病工作。
8、公安派出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重点目标警卫以及交通安全疏导工作,确保灾区治安秩序稳定。
9、中心学校:负责全镇中小学校灾情监测和学生疏散工作。
10、供电、电信部门:负责被损电网、通讯设施的修复工作,确保受灾地区供电、通讯畅通。
11、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业务指导,协助镇政府开展培训、演练和地质灾害巡查。
各村责任人负责检查落实所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救助准备工作,配合镇政府有关工作组开展村内重点防御对象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理。
指挥部成员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各自地质灾害灾害工作职责,服从镇政府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开展地质灾害工作。
三、准备措施
1、场所准备。包括有应急避难、集中安置点和医疗卫生场所,其数量、分布和服务能力达到应急要求。
2、物资准备。为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镇政府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储备点分布、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及保管责任人。同时与主要生活用品销售商建立应急供货协议,由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救灾工作组,由工作组根据灾民实际需要进行发放,在物资紧张无法解决应急所需时在紧急采购的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3、救灾装备。救灾过程中一切通信、交通工具和抢险救灾装备由指挥部统一调拨使用。
4、人力准备。救援队伍以各村防汛应急小分队为主体,全体镇村干部、青壮年党员参加,同时吸纳社会志愿者。
5、宣传、培训和演练。一是适时开展防灾避灾、自救和互救知识宣传和培训;二是印制《防灾救灾知识宣传手册》,各村、中小学负责宣传发放;三是由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队伍的救灾演练,演练时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四、应急措施
按地质灾害的影响程度,一般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消息阶段
灾害易发时期,指挥机构成员和所辖2个行政村指挥机构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预计有可能影响本地,或接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时,做以下工作:
①、镇政府领导班子驻村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到岗组织值班。密切注视灾情苗头,做好记录,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相关信息。
②、通过电话、手机、广播等多种形式,将灾情信息通知到村组、学校、企业,并公告当地居民,做好必要的防范。
③、巡查人员到岗,对灾害隐患点及其它重点防御对象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二)警报阶段
暴雨预计在48小时之内可能影响本地时,做以下工作:
①、镇政府干部、重点防御对象有关责任人到岗。根据灾情趋势,由镇政府指挥部决定当召集有关人员,分析研究部署防灾各项工作。
②、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气象、水雨情及各村防灾准备工作情况等信息,加强纵向联系。
③、通过电话、手机及广播等形式,将灾情信息公告农户,并通知学校和企业。宣传动员做好防灾准备,以提高防灾与自救水平。
④、检查组对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及易受灾区域进行检查。加强对学校、企业等重点对象的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人员)做好防范措施。
⑤、通知需要转移的人员和安置点做好准备工作。对老弱病残、五保户人员和重要物资等先进行转移。
⑥、检查报警设施(设备)、转移工具、抢险工具及抢险物资的落实情况,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及预案明确的抢险机械开始集结准备。
(三)紧急警报阶段
出现灾情:①暴雨预计在24小时之内可能影响本地;②传染病、病虫害等在邻近镇镇出现疫情;③森林火险等级在红色以上时,做以下工作:
①、镇政府班子召开防灾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防灾、避灾、抢险救灾工作。
②、党委书记或镇长坐镇指挥中心指挥,相关责任人员、各工作组人员全部到岗到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③、值班组全力以赴做好各种信息的收录和上传下达工作。密切保持与各级防灾机构及各支防汛队伍的联络,随时掌握本地防灾动态。每6小时向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灾害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④、通过广播、电话、到户告知等形式,将台风、暴雨或泥石流信息及时告知村民、学校或企业;宣传防灾知识,进一步提高公共防灾意识。
⑤、组织加强对重点防灾对象和抢险救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组及镇政府指挥中心,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台风暴雨重点对象:危(旧)房户、广告牌、供电与电信杆线、在建民房、临时工棚、学校及其他人员聚居点;防山洪泥石流灾害重点对象:山洪灾害及地质灾害隐患点有居民住房、学校及企业等。
⑥、转移组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事前设定的撤离方案和职责分工,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
⑦、抢险组全力做好撤离道路的抢护、受困人员的紧急施救;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时,迅速组织等方面的力量进行有效处置,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受台风、山洪严重威胁的群众可通过烟火、鸣枪、击锣鼓等方式发出信号,抢险组或其他人员发现求救信号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报告处指挥所。
⑧、后勤组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船只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撤离安置和被洪水、山洪泥石流灾害围困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五、安全转移和返回
(一)转移对象
本预案紧急撤离对象主要指的是人员和重要物资。
①、辖区内攀高施工作业人员;
②、需要重点转移的五保户、学校学生;
③、有可能受影响到的隐患点农户(重点是地质灾害隐患点的5户20人)及面上的切坡建房户和低洼区的农户;
④、其他必须撤离灾害现场的人员;
(二)转移时机
①、因突发性事件(如山洪泥石流、滑坡有明显征兆,塘、库、坝出现重大险情、或受灾害威胁必须实行转移措施)经镇政府指挥部决定必须实施应急转移,或接到上级已经下达转移命令。
②、接到上级转移命令后,或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转移组立即通过电话、手机、广播、上门告知等形式通知转移户,负责转移的责任人立即赶往转移对象地点,组织转移。
③、转移安置路线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根据重点灾害监测隐患状况,确定受灾群众向安全地带转移。安置地点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和搭棚等安置方式相结合,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④、转移时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先重点户后一般户的原则。
⑤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必须采取专项措施。做好已经转移人员的安置等后续工作,防止在灾情解除前擅自返回。
(三)安全返回
灾害影响解除,突发性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若原居住房屋、校舍等经鉴定无安全隐患,组织临时转移人员有序返回。
(四)灾后恢复
如灾情已经得到稳定控制,没有发生重大灾情,转入正常工作;如发生重大灾情,转入灾后恢复工作:
①、镇政府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灾后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②、对受灾区房屋进行安全鉴定,视情况有组织地安排撤离人员返家。
③、对损坏的水利、电力、电信、道路等基础设施全力进行应急抢修。
加强对受伤人员、病人救护,确保有病能医,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人疫。
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做好治安巡逻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生活,妥善安置重灾户。组织实施灾后各项安置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④、继续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和预防工作。相关责任人坚守岗位,组织巡逻查险,确保工程防洪安全。
⑤、做好查灾、核灾、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向镇指挥部报告灾情。对各村各类工程损毁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造册,制订水毁工程修复计划,属上级投资的公益性或经营性设施及时向对口部门汇报,多方筹措资金进行修复。
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灾害应急工作预案。
六、组织保障
(一)物资保障
1、抢险物资:镇政府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工具和抢险救灾物资,包括储备铁镐50把、雨衣50套、水靴50双、手电筒50把、纺织袋2000条;石料厂代储块石100砘、碎石100砘、黄沙300砘;各村要求储备可用树竹100根及铁镐、雨衣等到抢险工具和抢险救灾物资;并要求农户每户自储铁镐1把,铁锄1把,雨衣1件。所储备的物资,在灾害结束后按实际消耗,及时补储。
(二)信息保障
1、灾害性天气期间,镇政府设立专用的防灾害指挥室,配置2部专用电话。从灾害消息阶段开始,镇、村干部、全体党员、村民组长及各组成员所有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镇、村干部开始24小时值班。
2、地质灾害各个阶段的信息,通过电话、手机、重点到户通知等多种形式及时传递到居民、学校。
3、各工作人员要与镇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情况,发现险情等异常情况,在经过初步了解和分析后,须在第一时间内向镇政府指挥部报告,同时一并告之抢险组。镇政府指挥部对发生的险情或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后,要当机立断,组织进行力所能及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内,同时向上级及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4、特殊情况下,以锣鼓声作为安全转移的预警信号,以燃放烟火或舞动衣物等作为遇险人员的求救信号,临时安置地点在高处安插红旗。
5、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可随时组织青壮年劳力参加协助抢救等工作,并做好现场指挥,尽量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三)纪律保障
1、主汛期和抗灾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2、抗灾抢险期间,全镇、村、各单位和群众都应无条件服从镇抗灾救灾指挥部指令,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讨价还价,消极应付。对玩忽职守影响抗灾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经费保障
救灾款物的来源和使用:在请求市、县支持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赠款物,财政尽最大努力拨出一定数额的救灾经费。
救灾经费、物资的具体安排原则是:统筹考虑,突出重点。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紧急期间的救助需要,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房恢复需要。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灾民基本生活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