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三类动物疫病防治和净化的服务指南

2021-09-26 22:26来源:金寨县汤家汇镇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四条 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当地区级、镇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二、承办机构

服务名称:组织三类动物疫病防治和净化

地点:汤家汇镇畜牧站;

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办理地点

汤家汇镇畜牧站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办理时限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七、咨询方式:0564-2702629

网上投诉渠道:qingshanzheng@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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