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事项简述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法定依据
1、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2015]11号);
2、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金政[2015]8号)。
四、承办机构
金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五、实施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六、申报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金寨县户籍城乡居民;
2、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七、申报材料
参保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表》、城乡居保专用存折(社保卡)
八、办理方式
1、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乡镇(街道)人社所或区居保中心等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2、通过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等互联网服务渠道线上办理。九、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一、结果送达
结果当面送达
十二、咨询方式
0564-7069242
十三、监督投诉渠道
0564-735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