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金寨县流波䃥实验学校 > 学校概况 > 规章制度

流波䃥实验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5-03-06 11:29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字号:[  ]

一、学校本着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凡适龄儿童入学或者转入本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本校学籍,为本校学生。

二、本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本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

四、本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学生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按照规定办理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依规对学生给予奖励或者处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五、本校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六、本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补助生活费等形式提供资助,对不能正常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活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