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流波䃥实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金寨县流波䃥实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金寨县教育局文件(金教人【2021】31号)《金寨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遵循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着力构建以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为导向,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考核原则
考核以学期为时段,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的办法。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育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真正以师德表现、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并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
三、领导机构
组 长:张贵松
副组长:徐修乐
成 员:余大红 胡述新 江国海 陈贤春 王振林
李 萍 彭行荣 杨以友 陈宏奎
领导小组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在编支教教师
五、绩效考核内容
(一)师德考核:满分15分
按照《金寨县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金教人〔2017〕17号)执行。
(二)工作量考核:满分50分
全校总工作量/全校教师数=人均工作量。超工作量加分,工作量不足减分。
产假按人均工作量计算;教师自退休前五年起(即从年满55周岁起,退休前无法晋升高级教师的女教师从年满50周岁起),周工作量依次减少1、2、3、4、5节。
(三)出勤及效能考核:满分10分
1.旷工一天扣2分,事假1天扣0.5分,病假1天扣0.1分;法定假不扣分。
2.个人因各项工作受省、市、县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乡镇)通报一次分别扣5、3、2、1分。
(四)业绩考核:满分25分
1.满意度测评20分。其中学校主要负责人打分占20%、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含群团组织)占40%,教师占40%。
2.各类获奖5分(最高获奖不超过5分)。
表彰类:当年获得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分别计2、1.5、1、0.5分;获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依次计1.5、1、0.5、0.2分。脱贫攻坚工作获乡镇表彰计0.2分。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教科研类:当年优质课(微课)大赛获国家、省、市、县级一等奖的依次计1.5、1.2、0.8、0.5分,二等奖依次计1.2、0.9、0.5、0.2分,三等奖依次计0.8、0.4、0.2、0.1分。一师一优课获国家、省、市、县奖的依次计1.0、0.7、0.4、0.1分。
质量监测(评估):由各学校据实制定评分办法。
六、绩效考核方法
1.上年12月教师基本工资总额/2,按个人核算金额自行分配到人;
2.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乘6的总和按人员核算金额分配到各单位,其中70%考核(由各校自行分配),30%按满意度打分分配;
3.30%满意度考核剩余资金由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校、教师工作成绩、教育教学常规检查、辛苦程度、毕业班早开学迟放假等具体情况,给予适当体现分配。
4.支教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绩效工资由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决定。
5.考核结束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申诉,学校考核专班必须在5日内复核,并给予答复。
七、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审核,然后由县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因违规违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九、本《方案》由流波䃥实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寨县流波䃥实验学校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