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麻埠实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金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的通知》、《金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合理开支,民主理财,收支规范。
二、收入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各项经费。所有预算外收入一律入账,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
三、支出管理。
学校经费支出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津贴补贴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公费旅游。加强经费支出日常管理,所有支出必须在年度支出预算指标内,提出具体计划和申请,经实验学校校长批准后,按下列规定办理:
1、办公费支出。必须有具体用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名,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2、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支出。交通费支出执行《麻埠实验学校公务租车管理制度》,支出必须有派车单,有合理的事由,有合法的原始票据及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提倡乘坐公交汽车。出差期间确需开支符合交通费用开支办法规定的城内交通费,由个人据实申报,单位从严把关,连同出差往返车费凭据报销。住宿费仍实行限额标准内报销。差旅费支出必须按规定的手续报账,要填明出差日期、事由、报销人员签字,并附有效票据(含出差单),经审核人审核及财务审批人审批后方可报账。
3、水电费、邮电费支出。学校应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私用公报、假公济私现象发生。水电费、邮电费支出必须从收费单位取得合法凭证,并盖收费单位的公章。
4、培训费支出。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在规定的支出限额内据实报销。培训费支出应附有主管单位的培训通知。单位在培训期间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必须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凭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文件规定),方可列支。
5、维修费支出。用于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支出,除按规定履行手续外,还必须附有相关的合同、工程发票、决算清单、会议记录等资料。
6、会议费支出。各类会议餐饮费列入会议费用。本着精简、高效、务实、节约的原则,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合并开的会合并开,提倡开小会、开短会,节约会议费支出。除实验学校召开会议或经实验学校安排在下属学校召开辖区内全局性工作会议及初中、小学组织的开展教学教研活动外,其他各校不允许列支会议费。会议期间的餐饮费支出除应具有发票、菜单、派餐单外,必须附开会的通知、参会人员的签到簿、会议记录复印件等附件。
7、教育教学活动、教研活动支出。报销时必须附相应的活动通知(活动安排)、活动记录等附件。
8、购置支出。
办公教学低值易耗用品,购置经办人要严把质量关、价格关。验收完毕后方可在购物发票上签字,以示对该项物品质量、性能、价格负责。学校购物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验收人签名,并写明用途,才可报销。
单项3000元以下的购置经实验学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3000元以上的购置经校长同意后一律申报县级政府采购。
四、报销办法
1、学校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凭合法票据报销,所需的附件要齐全。
2、所有报销,均要先由经办人写明用途并签字,然后由民主理财小组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校长审核,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签字顺序:经办人、证明人、民主理财小组、实验学校校长、财务分管领导。
3、原始凭证都要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充分发挥学校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督、稽核作用。
4、大额资金的支出、使用,须经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对3000元以上的大型开支(如设备购置、课桌凳更新、日常维修等),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集体会议研究决定,附会议记录。严禁先斩后奏,报账时将会议记录、合同、结算清单(审批单)附在该项支出的发票后面入账,否则不予审批。
5、报销时间:原则上当月开支当月结清报账,每月报账一次,报账时间为每月月底(25-30日),其他时间不予报帐(急办情况除外)。
五、审批权限。
根据教育教学业务及相关活动所发生需要使用学校经费的一切经济活动,相关执行审批权限的个人按不同标准履行经费审批职责。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1)800元以下开支由民主理财小组初审会签,校长审核,分管副校长在年度预算指标范围内审批。
(2)800-3000元之间的开支,报请实验学校校长同意后实施,由民主理财小组初审会签,校长审核,分管副校长在年度预算指标范围内审批
(3)3000元以上开支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由民主理财小组初审会签,校长审核,分管副校长在年度预算指标范围内审批。
六、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
学校不得擅自确立支出项目,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遵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办事。
七、完善学校财务管理体制。
实行公用经费支出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做到“一本账、一支笔审批”。严格支出审批制度,报销时注意有无经办人签字,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完整,报销签字及附件是否齐全。对手续不全的坚决不予报销。切实落实公用经费“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八、建立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
实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会签制度。各中小学成立有老师代表参加的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按月进行民主理财活动,对财务收支发票进行审核会签,审核具体内容为: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学校所有收入、开支都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后方可报销。
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学校的经费收支,每月由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后在校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增加财务收支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