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麻埠实验学校困难学生资助认定办法、流程和标准
政策依据:
《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皖财教〔2021〕710 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2〕10号)。
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
安徽建档立卡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推送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
困难学生资助办理流程:
(一)组织申报
1.实验学校资助管理操作人员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收集并核实脱贫家庭等14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信息。
2.校内全面摸底其他有相关证件但暂不在系统名单中的学生,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填写资助申请,确保不遗漏。
3.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如存在类似既是建档立卡又是农村低保情况的学生,按唯一类型申请(登记建档立卡),不重复申请资助金。
4.因学生家庭个人原因不想申请资助的,需学生监护人填写放弃资助证明。
5.学生资助一次申请,一学期有效。
申请提交材料:
1)《金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建档立卡户不用提交)。
2)贫困证明、残疾证等材料。
3)学生及监护人(受益人)身份证号码。
4)学生及监护人(受益人)银行卡号(农商行社保卡或邮储银行卡)
(二)公示审核
实验学校会对申报贫困学生家庭资料进行评审,确定困难学生家庭初审名单。学校将初审拟定的受助学生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学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受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填报的申请表填写意见。
(三)上报审批
学校资助管理及操作人员填报好全国资助系统、建档立卡系统, 提交义务教育资助电子稿和纸质稿。
(四)资金发放
金寨县教育局将根据全县所有学校的申报情况,确定各学校实际资助人数及金额。资助资金打款收益人银行卡后,学校再负责通知各家长签收发放资金。
(五)资料归档
学校建立学生资助专档,将学生申请表、学校评定表、残疾证明材料、学生资助花名册、汇总表、等所有原始资料永久存档。学校统一申请。
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学期资助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资助625元。走读生减半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