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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

发表时间:2025-03-21 10:15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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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寨初级中学教学和科研成果评选办法

 

为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奖原则及范围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当年前两年(不含评选当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职员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3、参加集体项目又有个人项目的人员,除申报集体项目外,可申报个人项目。

4、评选年度内离退休人员的科研成果可参加评选,调出人员的成果不参加评选,调入人员在原单位没参加过评奖的成果可以参评。

二、 奖励等级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改教研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等级标准

一等奖

国家级出版或发行的、并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作者的专著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二等奖

(1) 省级出版或发行的、并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作者的专著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 承担省级科研课题完成后,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三等奖

凡评选年度内,符合评选范围的科研成果,除已评上一、二等奖的成果外,均有资格申报三等奖。

三、 评选办法

1、个人向科研室提出申请,填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连同成果样本、证书一并上报。

2、评定结果和奖励金额,由教务会议审核批准。

3、获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材料,装入本人业务档案。评选结果送档案室归档,并通知本人,作为评职晋级的参考。

四、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天堂寨初级中学    

   2025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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