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
天堂寨初级中学教学和科研成果评选办法
为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奖原则及范围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当年前两年(不含评选当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职员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3、参加集体项目又有个人项目的人员,除申报集体项目外,可申报个人项目。
4、评选年度内离退休人员的科研成果可参加评选,调出人员的成果不参加评选,调入人员在原单位没参加过评奖的成果可以参评。
二、 奖励等级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改教研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等级标准
一等奖
国家级出版或发行的、并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作者的专著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二等奖
(1) 省级出版或发行的、并由我校教师担任第一作者的专著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 承担省级科研课题完成后,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三等奖
凡评选年度内,符合评选范围的科研成果,除已评上一、二等奖的成果外,均有资格申报三等奖。
三、 评选办法
1、个人向科研室提出申请,填写《优秀科研成果评选表》连同成果样本、证书一并上报。
2、评定结果和奖励金额,由教务会议审核批准。
3、获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材料,装入本人业务档案。评选结果送档案室归档,并通知本人,作为评职晋级的参考。
四、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天堂寨初级中学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