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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5-03-20 16:18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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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学校财务“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财务监督质量,真正做到学校财务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经费使用透明度,大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相关教育财经法律法规,结合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一、成立组织

成立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公示领导小组,由法人学校校长任组长,组员由工会组织、财务人员、教务总务、教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制定原则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不搞“走过场”。

三、形成特色

设立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公示栏,做到“公示地点公众化、公示形式专栏化、公示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四、规定内容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1)学校经费的预算编制、决算编制情况

2)学校的资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处置情况。

3)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5)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五、公示方式

(一)定期公示

1)每月的第2-4日,定期对上月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2)每季的第5-7日,定期对上季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二)不定期公示

除定期公示外必须公示的其他规定内容。

六、定期汇报

在每学期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本学期(本年度)经费收支情况或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虚心倾听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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