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金寨县古碑中心小学 > 学生管理 > 学生评优奖励

金寨县古碑中心小学学生评优奖励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5-03-21 09:29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字号:[  ]

一、目的

为了鼓励小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评优奖励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全体小学生。

三、评优奖项设置

1. 三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2. 优秀班干部:在班级管理中表现出色,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的班干部。

3. 学习之星:学习成绩突出,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的学生。

4. 进步之星:在学习或其他方面取得显著进步的学生。

5. 文明之星:遵守校规校纪,讲文明、懂礼貌,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学生。

6. 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的劳动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

7. 才艺之星:在音乐、舞蹈、绘画、书法、体育等方面有特长,并在相关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四、评优标准

1. 三好学生

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

学习成绩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均在班级前列。

身体素质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2. 优秀班干部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协助老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维护班级秩序。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奉献精神,能够为班级和同学服务,得到同学们的信任和支持。

学习成绩优良,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 学习之星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自主学习能力强。

学习成绩优异,在班级或年级中名列前茅。

能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4. 进步之星

学习态度有明显转变,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成绩较上学期有较大进步。

在行为习惯、品德修养等方面有明显改进。

5. 文明之星

遵守校规校纪,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

讲文明、懂礼貌,使用文明用语,尊重他人,乐于助人。

爱护公共财物,保护环境,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6. 劳动之星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劳动活动,不怕脏、不怕累。

能够主动帮助老师和同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较强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

7. 才艺之星

在音乐、舞蹈、绘画、书法、体育等方面有一定的特长。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出色,为班级和学校争得荣誉。

五、评优程序

1. 班级推荐

由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和综合成绩,按照评优标准,推荐各类奖项的候选人。

推荐名单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征求同学们的意见。

2. 学校审核

学校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3. 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对优秀学生的事迹进行宣传,树立榜样。

六、奖励方式

1. 精神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在全校大会上进行表彰。

将优秀学生的照片和事迹展示在学校宣传栏内。

2. 物质奖励

发放学习用品、书籍等奖品。

七、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学校育处负责解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