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
槐树湾实验学校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标准
一、优秀课题成果评选标准
1、课题的选题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能够反映现代教育思想并有所研究;选题与学校工作紧密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2、课题研究有周密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分阶段任务和目标清晰,分工明确。
3、课题研究调动了一部分教师的积极性,通过参与课题研究明显提高了某一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4、有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在重要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在国家、市、区级论文评比中获奖。
5、课题研究使学校某一领域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进步,参与课题的教师普遍在教学上有显著提高,并被领导和教师广泛认同。
6、课题研究过程规范,研究方法科学、严谨,研究成果具有可操作性,易于推广。
说明:
一般评选三个等次,参考以上标准和课题鉴定小组的意见进行。
二、优秀论文评选标准
(一)参评要求
1、论文应突出学科特点,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正文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0-5000字。
2、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截至个人申报截止日期前,已在省、市、县评选中获奖或在具有公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具参评和获奖资格。
3、论文的选题能够反映现代教育思想,选题与学校工作紧密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4、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态度严谨,研究结果真实可信,具有启发性,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5、论文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行文流畅,格式规范。
三、学科优质课、德育精品课等评选要求
以当年县级评选文件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