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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果子园实验学校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暂行)

发表时间:2024-03-21 10:36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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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师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和我省及市县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和我校特点,特制定实施办法。

一、职称评审条件

我校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即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07号)执行。

二、职称评审程序

成立职评工作小组——召开职评会、学习职评文件——单位初评——材料审核——单位推荐——单位公示——个人提交相关材料

三、职称聘任条件及原则

1.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优秀、先进教师优先;

3.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一线教师优先;

4.同等条件下,先晋先聘;

5.照顾临近退休的老教师;

6.聘期三年。

四、评聘争议解决办法

为解决职称评聘方面可能出现的争议或问题,学校设立校长信箱、监督电话(0564-7643768),公布上级主管部门举报电话(0564-7064834),对教师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或反馈,妥善解决争议,不得敷衍、推诿;若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保持沟通,争取有效快速解决问题,满足教师合理诉求,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金寨县果子园实验学校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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