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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果子园实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21 10:52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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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须依照《食品卫生法》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严禁购入腐败、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管理,认真执行饮食卫生方面的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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