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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果子园实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21 10:57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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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平时教育教学常规工作中;教育形式应多样化,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小结;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第一时间以电话的形式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县教育局;在一小时之内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报告,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当地党委政府,一份报派出所,一份报县教育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保安人员要经常和吴家店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县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9、每月按时将安全隐患排查表上报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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