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果子园实验学校职务晋升及评优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校教师职务晋升及评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提高教师的积极性,保障教师的切身利利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务晋升及评优条件
1.全体在编在岗教师均享有职务晋升和评优的权利,评为优秀人员需在本校工作至少一年及以上。
2.师德考核为优秀,年度考核方可为优秀;师德考核不优秀,不得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必须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3.课时量(包括行管课时及年龄补助课时等)没有达到人均课时量70%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进行职务晋升。
4.根据《果子园实验学校教师量化考核细则》,教师量化考评分数低于80分,不得评优;考评分数低于60分,不得参加职务晋升。
二、职务晋升及评优程序
成立考评小组——制定实施草案——集体讨论,通过方案——量化考核——推荐人选——学校公示
三、评优的结果使用
被评为优秀或先进的教师,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申报学科带头人、市县级名师、市县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
针对职务晋升、评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或争议,学校设立校长信箱、监督电话,能及时让教师反映情况、表达意愿,以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得以实现。对于教师反映的情况,学校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向教师做出合理的解释和明确的答复,不得敷衍、推诿。若暂时无法解决,应向教师说明情况,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寻求帮助,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