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果子园实验学校培训通知及组织实施办法
一、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培训,经学校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发布或转发至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要求组织教师参加培训,根据不同学科需求推荐人选参加。
二、校本培训,要求全员参与。
果子园实验学校教师培训考核制度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一、远程培训
1.全体在编教师必须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项远程培训学习。
2.参加各级各类远程培训的教师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考核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
二、校本培训
1.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选定培训教师,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集体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
4.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三、法治培训
1.全体教师必须参加上级本部门和实验学校组织的各项法治培训,学习态度端正,保证学习质量。
2.认真参与上级组织的各项普法考试,要求成绩合格。
四、考核制度
1.参加各项培训的考勤情况记入教师本人的考勤,按《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执行。
2.在各项培训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在目标管理考核“能”中扣2分。
3.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二次培训。
5.各项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级、评优、评模、职称评聘的条件。考核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