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关庙实验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校管理工作实行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严肃工作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根据上级各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加强教师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学校实行考勤制度。满勤奖600元。教师每天考勤2次,每天3元。无故迟到、中途离校和早退超过一节课的视作旷课。旷工1天扣100元,旷课1节扣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扣15元。教育教学处每天对全校教职工的出勤、上课等进行巡视督查,认真、如实填写校务日记。
二、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超假未续假、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的均视作旷工。因旷工导致本人职责内的安全问题由其负责。
请假手续:请假(病、事、公假)半天向教育教学主任请假,1-2天向分管校长请假,3天须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需附证明材料报辅导区呈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如遇紧急情况需电话告知教育教学处主任和分管校长,销假后补交请假条,便于教育教学处记录。短期病、事、公假须自行调课,安排好课程,将调课单、请假条交给教育教学处记录存档。
三、请假类别及绩效管理
1、婚假:按国家政策执行。教职工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3天。
2、产假:按国家政策执行。女教师产假15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流产假为15天,满4个月的,享受42天产假。男家属陪护假7天。从生产之日开始算,双休日节假日包含在内,如果提前请产假则从请假当天开始算起。
3、丧假:按国家政策执行。凡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和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
4、公务假:由学校批准的因公离岗视为公务假,由校长审批,校内待遇不变。教职工根据上级或学校安排外出开会、培训、学习等属公假,除了向校长请假外还需向当天值日领导报告,并告知教育教学处做好记录、安排好课程。
以上情况属实,手续完善,不影响校内待遇及绩效工资。
5、病事假的绩效管理
①按上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规定,办理长病休人员,或一学期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无故不上班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病事假:每学期3天以内1天扣10元,4-7.5天每天扣50元,超过7.5天每天扣100元。法定事假按国家规定执行(婚假、产假、丧假等)。病假以病历为准,大病按照重大疾病计算。
教师请假需到教导处做好记录,回来后要及时销假。如不销假,请假时间自动延长,上班期间不请假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四、代课的绩效管理。由学校安排的代课,代课费每节课6元,期末累计纳入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