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金寨县关庙实验学校 > 学校概况 > 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5-03-20 15:01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字号:[  ]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完善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密财务手续,维护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的监督与管理,确保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使财务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一、建立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根据财务监督制度,设置主管会计一名,报账员一名。实行实验学校一套账统管,分初中部、小学部、大埠口、青龙寺、墨园、仙桃、幼儿园七个部门建账。学校统一记账,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统一填报各项会计资料和报表。

3.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符合规定,支出结构合理,支出票据真实规范、附件齐全、审核及审批权限规范、手续完备,否则一律不予报销。一是财务支出实行以法人单位负责制原则,部门独立核算,包干使用,一支笔逐级审批(单位经办,部门(教学点)审核,分管财务祝国平副校长审批,实验学校程鑫校长审核,民主理财小组组长蒋煜监督);二是单位支出审批权限具体为:单笔3000元以下的开支,由单位负责人在年度预算指标范围内审(核)批;3000元以上的开支,报实验学校研究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年度预算指标范围内审(核)批;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凡应纳入政府采购项目和范围内的,必须执行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四是民主理财,校长签批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监督稽核。

5.学校班子成员参与制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会计人员做好日常会计工作,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报账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会计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7.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严格把好各种凭证内容真实规范关。

8.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会计凭证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9.每学期开始时、结束前实验学校校长、负责财务管理的副校长组织财务人员对管理的所有学校进行各项收费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财会人员必须做到各种表格资料电子版与纸质一致,账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在政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二、建立财务公开制度

1.由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学校财务公开工作。

2.学校财务公开坚持“实际、实用、实效” 的原则。

3.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4.财务公开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财务公开内容为:

(1)学校经费的预算、结算收支情况。

(2)学校的校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收益情况。

(3)学校的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备设施的购置情况。

(4)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5)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5.学校财务公开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为一月一公开,根据需要可随时进行公开。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民主理财小组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6.及时做好学校财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建立民主理财制度

1.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组长1名,成员数以教职工数的20%来确定。校班子成员指定一名成员进入理财小组,其他成员由全体教职工选举正式教师担任,任期一个学年,可连选连任,组长由得票最高的教师担任。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其直接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小组。

2.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1)监督审计:监督财务收支预、决算的落实执行情况;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和财务公开工作;对学校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收支和会计账目进行审计,并公布;

(2)收集反馈:征求并反映教职工对学校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学校领导作出答复和整改;向老师解释学校财务情况;每学期末在教师会议上做民主理财工作及学校财务状况报告,并提出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3)审核签字:参加学校财务决策会议;有权确定学校采购的商家、厂家、品种和价格;核准每一次报销单子并签字,3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有民主理财小组全部成员签字,不符合要求的校长不得审批。民主理财成员不得敷衍了事或从中谋取私利,如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其民主理财资格,情节严重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在开展理财活动时,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凭证、实物、现金、存款进行全面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并按上级要求进行公布。公布的资料须经学校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长共同签字。当意见不统一,无法出具审核意见时,提教代会讨论、决定、处理。

4.民主理财小组应对全体教师负责,不享受校务津贴,不领加班补助。

四、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1.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单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也应纳入政府采购。

2.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实际需要,经行政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各校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制定采购项目计划的学校或不在采购计划中的项目,除遇突发事件和上级要求需采购外,年内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3.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在向教育局报《采购申请表》同时要写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采购报告必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审核。

4.在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招标前,任何人不得与供货商确定所购物品的价格和作出任何承诺,更不得向供货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现金。

5.学校采购的物品一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

6.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金寨县关庙实验学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