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住宿、用餐、校车使用、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情况

发表时间:2024-03-20 10:02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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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住宿      

1、学生宿舍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定时巡查和值班记录,坚持校领导带班制和中层干部值班制。(总务处、校长办公室)    

2、宿舍楼内须配有外线电话(报警装置)、不间断电源、应急灯、灭火器、担架等应急物品。宿舍楼布有插座电路的应定时供电,并与照明电路分设。(总务处)  

3、学校宿舍要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在出入会客、防窃、用电、作息等方面作出明确管理规定。(总务处)

二、学生用餐

1、食堂经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核准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和有效范围内经营,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C级以上。(总务处)    

2、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行业规范,整齐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总务处)  

3、食堂通过卫生监督部门规划审核,功能区域布局流程合理。(总务处)    

4、食堂生、熟、半成食品分开存放,严格餐具、用具清洗和消毒以及空气消毒制度。(总务处)    

5、食堂进出口、操作间和备餐问装有视频监控装置。未经许可严禁非食堂人员进入食堂内部场地。(总务处)   

6、食堂仓库专人管理,实行定点采购食品和索证索票制度,存放食品必须离地离墙上架,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总务处)  

7、食堂按规定实行48小时留样制。留样品种每样不低于100克。(总务处)   

8、在教室用餐的,必须在食堂备餐间配备,加盖封闭运送,严格交接。(总务处)    

9、学校外购订餐必须是向持有卫生监督部门认可配送资质的单位订购,双方必须签有安全责任协议。(相关处室)    

10、食堂内部整洁,地面防滑。无尘、无蝇、无鼠、无蟑螂。定期清除烟道油垢,配齐消防设施。经常检查燃料管道()接口、阀门,气体钢瓶必须与明火隔离摆放。(总务处)   

11、学校饮水设备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测。清洗,封闭使用,专人负责管理。(总务处)    

12、学校小卖部纳入学校管理,加强进货验证,不得出售“三无”产品或过期食品。(总务处)    

13、中学配备专职校医,小学配备培训合格的兼职保健教师、幼儿园按比例配备专职保健人员。(总务处)    

14、按照规范健全与完善学校晨检制度,学生疑似传染病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总务处)

校车使用

第一条 公务用车范围:  学校公务用车主要用途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来宾接待和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公务专用。  

第二条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学校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安排。  

2、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需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申请,学校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只能乘公共交通车,费用按公共交通工具标准报销。  

3、学校公务用车出车实行办公室登记制度。  

第三条 自驾车出车行程报销费用标准: 为节约办公用车成本,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和教科研等活动,需要自行驾驶私家车前往的,须到学校办公室填写申请,经学校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按照上规定给与补贴紧急情况时,请示办公室同意后可先用私家车,事后及时补填费用单。  

第四条 学校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  

1、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运行状况,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驾车期间不准饮酒。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 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经济责任。  

2、因参加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来宾接待和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乘坐公务用车者,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要求司机违反交通法规驾车。否则,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经济责任。

、组织活动等服务事项及安全管理

1.设立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由各部分分工负责。

2.组织小型活动由各直接负责人安排对接,具体到个人。

3.一切活动听指挥,严格遵循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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