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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3-20 11:17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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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总预案

    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类别

《预案》指在校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或财产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一)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学校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重大交通事故:指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学校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毒1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四)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指学校建设工程中和教学用房发生坠落坍塌、倾倒等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五)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指学校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教育教学器材及其它特种设备因管理使用不当而发生爆炸、倾倒、触电,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学校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校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八)食物中毒事故:指学校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中毒1人以上。

(九)自然灾害事故:指学校或其学生遭受洪水、暴雨、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学校失盗,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或者引起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预计或者发现重大事故(包括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即将发生,在现场的任何一名教师或者学生要立即报告学校的老师、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直到校长得知。知情不报者将严肃处理。

(二)学校得知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分别报县教委和当地公安机关,并马上派人员到达现场,并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书面报告市教育局。事故报告包括:发生事故的学生(班级)、教师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必要时可通知公安、安监、卫生、保险等部门,给予支援和帮助。

(三)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应急处理原则和措施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在稳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断处置。事故发现者首先报告学校负责人校长。

(一)学校重大火灾事故

1、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迅速疏散人员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

3、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

(二)学校重大交通事故

1、迅速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快速全力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勘察处理和保护。

2、妥善做好受伤及遇害家属的思想工作,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积极稳妥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

2、迅速控制危险源,测定危险化学品性质、事故危害区域及程度,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四)学校重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1、迅速通知承建主管部门或单位及公安部门赶往现场,组织开展抢险工作。

2、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

3、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五)学校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1、迅速向公安等部门报告,组织人员实施抢险,救护受伤师生。

2、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断危险源,并设立警戒区域,疏散人员。

3、特种设备事故应视不同情况,及时调动专用设备、设施进行抢险。

(六)学校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应迅速向县教委和公安、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救援小组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

3、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调查事情原因,由于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七)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迅速组织学校有关人员制止非法侵害行为,保护好现场。

2、组织抢救受害师生,尽量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

3、稳定师生情绪,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1、立即向卫生局、县教委报告。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

2、学校应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九)自然灾害事故

1、迅速向抢险救灾有关部门和县教委报告。

2、迅速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至安全地区。

3、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幸存和遇难人员。

4、做好伤员救助、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十)学校失盗事故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2、向教育局、公安部门报告。

3、清查学校失盗的损失。

4、协助公安部门搞好事故调查。

四、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指挥机构。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性强,危害大,情况复杂,应急救援工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由校长室统一领导,各科室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应急处理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学校成立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1、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宏斌

副组长  彭俊  张浩

组  员: 二级机构成员

2、负责组织、领导、决策、协调:

汇报情况、人员联络、发布公告:张浩  汪波

后勤保障、现场水、电、暖等设施抢险、维护:彭俊 杨恒胜 

  安全保卫、现场保护、事故调查:李兴武  彭怀玉

  饮食卫生事故处理:彭俊  张经坤

  安抚和善后工作:张宏斌  林笑平

(二)指挥机构的职责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有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紧急指挥小组,其职责是:

1、立即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救援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对抢救工作中的问题采取具体紧急措施。

3、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做好群众的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5、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6、及时向应急救指挥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重大事故发生后,实施抢救工作和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班级要结合实际,向学生宣传应急预案,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的演习。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体师生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熟悉预案内容,提高预防学校重大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熟悉预案,明确任务要求,经常组织演练。要配备救援物资和器材,做好应急准备,同时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四)学校教职工都有参加特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重大火灾等不准学生参与抢救)。

(五)报警电话:

火警119

公安110

医疗救助 120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职责



为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预防和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规定相关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宏斌

副组长:张浩  彭俊  余述庚

成  员:李兴武  林笑平 杨恒胜  程东金  彭怀玉 张经坤及各班班主任。

二、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上级部门统一领导下,通过校安全综治领导小组部署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2)、在预测学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学校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处置工作;

(3)、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处置权限和能力时,依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4)、部署和总结年度应急管理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要职责:

(1)、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安全及综合协调职能;

(2)、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及工作情况,提出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3)、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重大信息及时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

(4)、协调、会同工会、校办处置信访工作;

(5)、发挥应急响应运转枢纽工作,及时总结经验,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做好职能处室信息互通工作;

(6)、全面组织、协调、实施、落实应急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7)、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逐步完善火灾、地震、传染病、房屋坍塌、学生打架、斗殴的群体性应急预案;

(8)、负责值班人员安排;

(9)、协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工作;

(10)、负责处理校园教学楼、办公楼火灾等突发性事件;

(11)、负责处理因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食物中毒和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学校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

(12)、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大型集会活动发生的重大人员伤亡或骚乱事件;

(13)、协调处理学校因房屋坍塌引发的突发安全公共事件;

(14)、负责学生宿舍建设、安全保卫等原因引发的重大安全稳定事故与群体性事件;

    3、应急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张宏斌、彭俊、张浩:

(1)负责协调因办学条件上访的回执报告;

(2)负责协调处理因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退休人员待遇落实等工作引发的教师上访、停课、罢课事件;

(3)负责协调师德师风、有偿家教引发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4)负责协调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情况的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学校网络有害信息处置工作;

(6)负责协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7)为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交通保障;

(8)负责值班制度的建设;

(9)完成应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林笑平、杨恒胜:

(1)负责预防在校学生因心理障碍引发的极端事件;

(2)负责协调有不良倾向的在校学生转化教育工作;

(3)协调处理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日常行为管理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4)完成应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经坤、李兴武:

(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逐步完善食品食物中毒的应急预案;

(2)负责处理学校因食堂等后勤管理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3)负责协调处理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学校及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4)协调处理基础建设方面维稳事件;

(5)完成应急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事项及要求

1、处(室)要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在学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相互合作处理相关突发公共事件。

2、根据应急管理的需要,报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聘请相关专家参加对口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工作处理后,及时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并将相关资料一并交应急管理办公室存档。  





防溺水工作应急预案

一、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每年暑假前,学校要印发《告家长书》,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3、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和城市近郊河流、山塘、水库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二、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1、如果学生因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第一个发现者应立即呼救并设法营救,但应当注意保护自己,同时要报告学校。

2、学校接到学生溺水的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立即向镇政府、教育局报告,必要时拨打110、120求救

3、动用一切器材对溺水者进行营救,给溺水者做人工呼吸,尽快救醒溺水者,减少伤亡程度。

4、第一时间通知溺水者家长。

5、尽快将溺水者转移到附近的医院去治疗。

6、如果发现溺水者死亡,必须马上如实地向校长报告,校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死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后的处理工作。

三、事故处理

(一)报告程序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镇政府、教育局和公安部门。

(二)时间要求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要向牛埠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

(四)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南溪初级中学防范自然灾害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学校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预防自然灾害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定期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二、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24小时值班制度。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南溪初级中学传染病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疫情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一、突发疫情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二、突发疫情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疫情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疫情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疫情事件的监测系统。对因病缺勤师生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疫情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疫情事件。突发疫情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期间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疫情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疫情防控期间,全校师生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张浩,然后及时联系疫情防控指导员黄卫东。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疫情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疫情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局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三、突发疫情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化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安全应急预案。

化学实验室存有各种化学试剂,包括易燃的、有毒的、有腐蚀性的或是易爆炸的化学试剂。实验过程中容易发生如失火、爆炸、烧伤和中毒等事故。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现将这些化学试剂发生的主要原因、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分述如下:

  几种伤害发生的原因、预防措施及处理方法。

  一、防火

  发生原因:

  1.点燃的酒精灯碰翻或酒精喷灯使用不当。

  2.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乙醚等因接触火焰或处在较高温度下着火燃烧。

  3.能自燃的物质如白磷等由于接触空气或长时间氧化作用而燃烧。

  4.化学反应引起的燃烧或爆炸。

  预防措施:

  1.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分开放置。

  2.进行加热或燃烧实验时,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使用易挥发的可燃物质,实验装置要严密不漏气,严禁在燃烧的火焰附近转移或添加易燃溶剂。

  4.易挥发的可燃性废液只能倾入水槽,并立刻用水冲去。可燃废物如浸过可燃性液体的滤纸、棉花等,不得倒入废物箱内,及时在露天烧去。不得把燃着的或带有火星的火柴梗投入废物箱内。

  5.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6.实验室内经常备有砂桶、灭火器等防火器材。

  7.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前,仔细检查酒精灯是否熄灭,电源是否关闭。

  处理方法:

  1.迅速移走一切可燃物,切断电源,关闭通风器,防止火势蔓延。

  2.如果是酒精等有机溶剂泼洒在桌面上着火燃烧,用湿抹布、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灭。如果衣服着火,立即用湿布蒙盖,使之与空气隔绝而熄灭。衣服的燃烧面积较大,可躺在地上打滚,使火焰不致向上烧着头部,同时也可使火熄灭。

二、防爆炸

  发生原因:

  1、仪器装置错误,在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或操作大意,冷水流入灼热的容器。

  2、气体通路发生堵塞故障。

  3、在密闭容器里加热易挥发的有机试剂,如乙醚。

  4、减压试验时使用薄壁玻璃容器,或造成压力突变。

  预防措施:

  1、蒸馏时,仪器系统不可完全密闭。使用气体时,应严防气体发生器或导气管堵塞。

2、在减压蒸馏时,不可用平底或薄壁烧瓶,所用橡皮塞也不宜太小,否则易被抽入瓶内或冷凝器内,造成压力的突然变化而引起爆炸。操作完毕后,应待瓶内液体冷到室温,小心放入空气后,再拆除仪器。

3、对在反应过程中估计会有爆炸危险的,则使用防护屏和护目镜。

  三、防中毒

  发生原因:

  1.接触了有毒物质或吸入有毒气体。

  2.对有些试剂的性质不够了解,处理不当。

  3.制备有毒气体的装置不合理或操作不熟练。

  预防措施:

  1.购买有毒化学品必须先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具备合适的存放地点,并有专人保管。

  2.一切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必要时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3.有毒药品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和规定的限量使用。

  4.使用气体吸收剂来防止有毒气体污染空气。

  5.有毒的废物、废液经过处理后再排放。

  6.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或利用实验器具贮存食品,餐具不能带进实验室。

  7.手上如沾到药品,应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热水洗,也不可用有机溶剂洗手。

  8.皮肤上有破伤,不能接触有毒物质。

9.实验室经常注意通风,即使在冬季,也适时通风。

万一发生中毒,一般的急救方法如下:

  1.误吞毒物,常用的急救方法是给中毒者先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芥末和水或给以面粉和水、鸡蛋白、牛奶和食用油等缓和刺激,然后用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对磷中毒的人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的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水内服,以促使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2.有毒物质落在皮肤上,要立即用棉花或纱布擦掉,除白磷烧伤外,其余的均可以用大量水冲洗。如果皮肤已有破伤或毒物落入眼睛内,经水冲洗后,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四、防烧伤

  烧伤是由灼热的液体、固体、气体、化学物质或电热等引起的损伤。为了预防烧伤,实验时严防过热的物体与身体任何部分接触。

  烧伤的伤势一般是按烧伤深度不同分为三度,烧伤的急救办法应根据各度伤势分别处理。

  一度烧伤:只损伤表皮,皮肤呈红斑,微痛,微肿,无水泡,感觉过敏。如被化学药品烧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除去残留在创面上的化学物质,并用冷水浸沐伤处,以减轻疼痛,最后用1∶1000“新洁而灭”消毒,保护创面不受感染。

  二度烧伤:损伤表皮及真皮层,皮肤起水泡,疼痛,水肿明显。创面如污染严重,先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再以1∶1000“新洁而灭”消毒,不要挑破水泡,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好,请医生治疗。

  三度烧伤:损伤皮肤全层、皮下组织、肌肉、骨骼,创面呈灰白色或焦黄色,无水泡,不痛,感觉消失。在送医院前,主要防止感染和休克,可用消毒纱布轻轻包扎好,给伤者保暖,必要时注射吗啡以止痛。

  五、一般伤害的救护措施是:

  1.被强酸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钠或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2.被浓碱腐蚀: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醋酸溶液或硼酸溶液冲洗。

  实验室里备有救护药箱,在实验室的固定处放置。箱内贮放下列用品:

  1.消毒纱布、消毒绷带、消毒药棉、胶布、剪刀、量杯、洗眼杯等。

  2.碘酒(5~10%的碘片加入少量碘化钾的酒精溶液)、红汞水(2%)或龙胆紫药水(供外伤用)。注意:红汞与碘酒不能合用。

  3.治烫伤的软膏、消炎粉、甘油、医用酒精、凡士林等。

  4.硼酸(2%的水溶液)。

  5.醋酸(2%的水溶液)。

6.高锰酸钾晶体,用时溶于水制成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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