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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埠实验学校学生评优奖励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5-03-21 16:05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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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优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标准,考察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表彰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工作中,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苗工程”“文明校园”“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阅读推广、体育、艺术、科技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面中有突出表现的集体和个人。

(一)“优秀学生”条件:

1.品行端正优良,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有集体主义精神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关注时事政治,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远大志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与人为善,善于沟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有责任心;有较强的自我调控能力和适应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有益的活动,家校表现一致。
3.努力学习,勤思好问;学习兴趣广泛,积极主动;成绩优异,勤于思考,善于合作学习,不断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顽强的学习毅力;学习效率高,发展全面,各科学习水平优良。综合素质高,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等级;广泛参与校园体育艺术等活动,具有良好的文化意识和行为能力。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锻炼和各种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颁布的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身体素质好;有良好的礼仪;保持良好的教室、个人卫生环境;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5.热爱劳动,树立劳动最光荣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尊重普通劳动者;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班级学生干部职务,具备“优秀学生”条件1-2条,品学兼优。

2.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集体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够起到良好的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形式生动活泼,富有实效。坚持原则,敢挑重担,大胆负责,灵活机变并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4.工作能力强,履行职责出色。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积极配合老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校职能管理部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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