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南溪中心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为做好南溪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更好地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南溪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江 淮
成 员:张传亮 袁建军 王 杰
二、聘用条件:
按德、能、勤、绩等方面,凭任现职以来原始硬件审核打分。
(一)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章守纪、团结协作、教风端正、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搞有偿家教、体罚学生、乱订资料收费,廉洁从教,服从学校组织领导。(20分)[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经举报后查证属实的,一票否决。]
(二)其他审核项目:
1、学历资历(不重复计算)
(1)年龄(0.2/年);
(2)工作年限(0.2/年);
(3)任现职年限(0.3/年);
(4)学历(中师2+0.1/年,大专3+0.1/年,本科4+0.2/年)。
2、教育教学
(1)统测、抽测(校级和镇级以文件为准)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校级 1 0.5 0.3
镇级 2 1.5 1
县级 3 2.5 2
市级 4 3 2.5
省级 5 4 3.5
(2)教学大赛(优质课、信息化大赛等)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 1 0.5 0.3
镇级 2 1.5 1
县级 3 2.5 2
市级 4 3 2.5
省级 5 4 3.5
(3)辅导学生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校级 0.5 0.3 0.1
镇级 1 0.5 0.3
县级 1.5 1 0.5
市级 2 1.5 1
省级 3 2.5 2
国家级 4 3.5 3
(4)论文、微课、课件、一师一优课等(教育主管部门评选并附相关文件,一师一优课市优相当于市级论文三等奖,县优相当于县级论文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县级 2 1.5 1
市级 4 3 2.5
省级 5 4 3.5
(5)文明班级(先进班集体)
校(0.5分)、镇(1分)、县(2分)、市(3分)
3、评优、评先
(1)年度考核“优”(2分);
(2)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含各级表彰先进标准为政府级)[校(0.5分)、镇(1分)、县(3分)、市(4分)、省(5分)]
(3)教育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表彰[县(2分)、市(3分)、省(4分)]
三、支教:
(中心小学组织安排的)校内(2分/年、校外3分/年)
四、同等分数下:
以晋升副高级教师为例:以任一级教师资格年限为第一要素,先聘先评。
五、公开操作:
硬原件交来后(不交为弃权),集中时间统一由领导组集体鉴定评分,集体统一总分,集中排序定人。
六、公示上报:
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次后,通知本人,并将入围人员公示3天后上报。
七、同等级中晋小档顺序:
如有多位教师在同一职称等级中晋升小档,则按照晋级时间先后、年龄大小、教龄长短等依次对比后优先晋升。教龄男满30周年及女满25周年不占结构比晋升副高的教师,在单位结构比有空岗的情况下,也按照该标准依次对比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