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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汤家汇实验学校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发表时间:2024-03-21 11:06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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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落实“以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我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保障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汤家汇实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一、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柱

副组长:张  强  戴祖林  陶纪蕾

成  员:李  龙  闵  辉  周思琼

二、 主要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及时向实验学校和镇政府等报告事件情况,以取得上级领导的指示,便于采取下一步行动。

学校领导小组立即召集各应急工作小组,召开简短的紧急会议,商量布置处置办法,各工作小组必须在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责,开展工作。

  三、学校突发事件含义

  学校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包括学校卫生安全、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使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受到损害的、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破坏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学校突发事件分类

  根据以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影响程度,突发事件分为重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内外由学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政治、经济和管理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的案件。如重大伤害、聚众斗殴、放火、重大盗窃、投毒、急性传染病、黑恶势力在校园滋事和非法组织在校园活动等。

 (二)一般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校内外由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一般性突发事件。如抢劫、抢夺、斗殴、轻微伤害、盗窃、传播反动淫秽信息等,或发生交通事故、实验致伤事故、急病、一般流行病等。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团结协作。

  六、突发事件的防范体制

  (一)建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健全联系网络,保证信息畅通,实行信息报告制。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区、镇、村突发事件信息网络,同时掌握与镇政府、派出所、卫生等部门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知情者要立即向学校突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执行应急值班制。在发生突发事件后,需要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情况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指定专人值班,并于当天将值班安排表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事件发展情况和上级对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做好记录,及时掌握情况,通报信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每周五下午为学校安全教育日,开展对师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可能引起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因素进行排查,对一些重点人群、部位要定期进行深入检查,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要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后,学校领导要迅速组织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赶赴现场,采取应对措施,并将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二)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镇政府的要求开展下一步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三)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要执行应急值班制度,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听取上级工作指示。    

 (四)事件结束后要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五)学校负责向镇政府及实验学校汇报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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