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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汤家汇实验学校安全工作预案

发表时间:2024-03-21 11:13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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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效实施,遏制事故(尤其重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我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合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重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

 长:陈德柱 

副组长:张   戴祖林  陶纪蕾

 员:李      周思琼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当遇突发事故,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损失和扩大。

2.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临时救援工作组人员。

3.检查督促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教学秩序等工作。

4.督促各学校制定相应应急预算,并监督其执行。

5.检查督促学校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

1.指挥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划定事故现场范围,实行必要的应急措施。

2.核定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负责与有关庆急值班单位取得联络。

3.联系安排上级机关勘查现场的有关事宜。

      三、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为有效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具体分工如下:

1.警戒保卫。由校长牵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前期的警戒和安全疏散工作,减少损失,以防事态扩大;待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到位后,负责协调关系,配合政府职能部门人员落实警戒措施。

2.抢险救灾。

由副校长牵头,负责联系有关抢救单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待有关人员到位后,负责协调关系,主动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做好现场抢救工作。

3.善后处理。由校长牵头,根据实际情况,与上级政府职能部门联系具体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出相应赔偿。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好:

1.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将事发情况准确报告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要迅速将情况报告学校,同时,迅速拨打110报警和120救助。

3.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4.事故发生后,在1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送领导组。

(二)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或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应当作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简图重要痕迹和证物。

(三)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及时开展对事故源头彻底公正调查,预防在抢险中将现场销毁,给后来侦破造成困难。

      五、重大事故处理与信息反馈

(一)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认真整改。

1.召开现场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共同吸取教训。

2.对发生突发事故的迟报、漏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在处理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救灾工作的人员,通过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进行处罚。

4.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原因、经过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5.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向上级部门提出推荐表彰。

(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纵向到底,横赂到边”的全方位管理目标,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三)自查整改工作,不断进行完善。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分工要明确具体,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对校园各部位、各方面分项负责。

2.工作职责。

1)学校安全工作实施全员责任制,校长与小组成员、成员于教职工,层层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界限清晰。

2)学校安全工作组建立例会制度,每月一次例会,及时传达上级精神,通报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和评价前段安全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下阶段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校长要明确全校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或者检查、总结、评价全校安全工作。

3)学校主要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学校治安工作制度、教学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建筑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学校安全教育制度等有关专项安全制度,制定寄宿安全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安全工作规定,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重要财产管理规定等,并就重点岗位制定岗位职责。

4)学校必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危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和其他治安、刑事案件,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

5)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在学校统一布置下,由班主任向家长通报学校及本班学生安全情况,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家长提出保证学生在校内外学习和生活中的安全建议,可与家长签订相应的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6)要及时召开寄宿生管理教师、炊管人员例会,查找安全隐患,提出确保学生安全的意见。

3.具体措施。

1)每学期开学前学校要对校内师生教学及安全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安全工作不落实,不能进行教学和生活。每月最后一周,学校组织安全检查小组对全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学期结束及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专题报告。

2)校长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每日要对自己的责任区或责任范围进行至少一次以上的检查,尤其是上学、放学前后、自习课中、课间及住宿等薄弱环节,要认真进行巡查,防止学生出现安全问题。

3)学校要在相关区域醒目位置或易于发生安全事故处,设置安全责任区标志牌,公布有关安全报警电话(119、110、120、122等),学校值班电话、安全负责人电话。

4)学校要及时将学校安全工作动态向全校师生传达,并通过会议及宣传栏向全体教师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校外发生的安全事故,加强安全防范。

5)学校安全检查重点是“查人”(查学生是否有不安全行为)、“查物”(查设备和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查管理”(查有关人员责任心是否到位,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妥善解决处理。

6)学校各项安全检查有记录、有分析、有处理结果,要将安全检查作为预防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发生事故,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和救护  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护相关证据,马上求救当地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以及行政部门,及时得到其他部门援助,同时要及时将事故情况准确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并及时通知伤害亲属或监护人。

坚持“安全大于一切,安全重于一切,安全高于一切,安全压倒一切”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进一步研究制定具体、详细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抓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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