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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山畈实验学校外来及教职工车辆进校园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25-03-20 13:20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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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2.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为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学生放学15分钟后车辆方能驶离)

3.凡车辆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保安人员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除公务车外,凡教师私家车辆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亲自驾驶,不得他人代驾,如当值保安发现,车辆禁止进出校园。

4.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 10km/h 以下。

5.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要与学生上放、学错时错峰,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6.需进入校园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的相关车辆,一律由学校保安人员指挥停放。负责接待来访人员的部门负责人,需在来访人员车辆到校前通知安保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确保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课间活动时间。(如发生意外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

7.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后方能停放。

 

金寨县银山畈实验学校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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