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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3-11-09 10:53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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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正常进行教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用浓酸、浓碱及其它具有强烈腐蚀作用的液体时,例如:浓硫酸、浓硝酸、火碱、洗液、液溴和氢氟酸等,要格外小心。

注:在稀释浓硫酸时,应将浓硫酸缓缓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决不能把水倒入浓硫酸中。

2、易燃试剂,特别是挥发性易燃试剂,例如酒精、乙醚、丙酮、冶油和苯等,要远离火源和避免用明光加热。点燃氢气等可燃性气体,应验纯,决不可未验纯前点燃。

3、有毒或有刺激性气体的操作要在通风木厨内进行。闻气体味时,应轻轻将少量气体扇向鼻孔,不能直接向瓶口或管口去嗅。

4、失去标签或不熟悉其性能的药品不要任意混合,以免引起爆炸或产生有毒物质。强氧化剂和可燃性物质混合,经撞击,研磨或受热极易引起爆炸,操作要特别小心。

5、加热或蒸收液体时要戴上防护眼镜。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要将管口对着人。用蒸发皿蒸发液体时,要不停地搅拌,不要俯视被加热的液体,以免液体溅出烫伤。

6、对于有毒废液,例如:含汞、铅、砷、氰、钡等废液时,不要倒入水槽或下水道,应倒入专备的废液缸内统一处理,以免造成对环境的污染。

7、水、电、煤气等用完毕后,必须关好,不能用湿手或湿物接触电源。

8、不准将餐具和食物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吸烟。实验完毕后要把手洗干净。

9、切实保管好容易氧化、容易分解、易燃、易爆、剧毒的化学试剂。

10、配齐灭火器、黄砂箱等消防器材。落实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应急使用。

11、实验室、仪器室及其它有贵重仪器的器材室,门窗要齐全坚固,要有防盗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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