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实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
为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和现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新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双河实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组:
组 长:宋守业
副组长:程伟
成 员:王俊 陈涛 杜继如 林健 周前兵
孙红 冯登巨
二、评聘条件
1.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的空缺岗位,可聘任相应的岗位。
2.符合高一级评定条件和相应的空缺岗位,可评定相应的职称。
3.在岗位空缺且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年限的情况下,竞聘上一级专业技术等级。
4.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
三、评聘程序
(一)量化评分
1.基本分
(1)工龄每年得2分。
(2)任现职每年得2分。
(3)评定高一级职称或符合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每年得3分。
(4)任现职以来,兼任学校二级机构负责人每年得2分,兼任二级机构副职、工会主席、团委书记每年得1分,任班主任每年得1分。
2.奖励加分(任现职以来):
(1)表彰:获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县局级表彰每次得2分,获镇政府表彰每次得1分。
(2)获奖论文: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每篇加2分,市级三等奖每篇加1分,县级一等奖每篇加1分。
(3)辅导学生参加竞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每人次得2分,市级三等奖和县一等奖每人次加1分,县三等奖每人次得0.5分。
(4)质量监测:获中心学校组织和校本部组织的抽考,班级第一名得3分,班级第二名得2分。
(5)中考:校内班级学科第一名,授课教师得2分,班级第二名得1分;班级学科平均分高于全县平均分,授课教师得1分,超过县平均分5%得2分;校内班级总分第一名,班主任得2分,总分第二名,班主任得1分;班级总平均分高于全县平均分,班主任得1分,超过县平均分5%,班主任得2分。
(6)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得2分。
3.处罚减分(任现职以来):
(1)受到纪律处分的减1-3分。
(2)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负面影响的减1-3分。
(3)违反师德师风情况严重的“一票否决”。
4.年龄在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按年龄大小依次优先聘任。
(二)审核上报
根据个人提供的资料,评聘工作领导组认定有效得分,按得分高低顺序和学校实有岗位数,拟定评聘人选,报实验学校审核后,确定拟评聘人员,上报人社局审批或同意上报职称评定材料。
四、本方案从制定之日起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双河实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