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桃岭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金寨县桃岭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现学校办学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核心工程。学校为了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义务教育法》以及金寨县教育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持续开展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用来规范教师的行为。全校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本细则,全员参与,互相监督。
一、德育处管理考核部分
(一)思想端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决议。
(二)热爱学校
1.用心营造学校和谐氛围,维护学校声誉,以学校大局为重,言行不能有损学校声誉、利益。
2.爱护并自觉维护学校公共设施。
(三)维护团结
1.严禁教师在公共场合谩骂、争吵、打架,有矛盾以协商方式解决。
2.不造谣惑众,不拨弄是非诬陷他人,不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
(四)廉洁从教
1.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不准收受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
2.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等营利性活动。
(五)敬业爱岗
1.工作尽职尽责,原则上服从学校的分工与安排,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竞赛活动,能够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和推荐。
2.在自我职责范围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遇到学生违纪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现象须主动及时加以制止。
3.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科任老师处理意外突发事件。
4.值日教师务必遵守学校值日教师规定,履行值日教师职责。
5.班主任按时参加德育工作会议。
(六)为人师表
1.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同事间及遇到客人应主动问好,学生问候须热情答礼。
2.举止礼貌,礼貌待人,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讲教育教学禁忌语。
3.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传看不健康书刊或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吸毒等违法行为。
4.作风正派,生活检点。
(七)勤学修身
1.用心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种的活动。
2.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更新教育观念和专业知识,提高教书育人的技能。
3.加强自身修养,持续提高身心健康。力戒不思进取、满足现状、自以为是等不良思想情绪 。
(八)班务管理
1.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
2.每学期至少组织八次主题班会活动,定期召开班干部会议。
3.树立良好的班风、班纪,班内无逃学、偷窃行为,无伤害事故发生。
4.科任教师要协助班主任管理好班级事务。
(九)学习、活动
1.关心学生各学科学习状况,做好学困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支持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
3.培养学生良好的礼貌行为习惯,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做好“两操”。
4.加强与家长进行联系沟通。做好个别学困生的学习、生活状况的跟踪记录并整理归档。
二、教学处管理考核部分
1.务必保质保量地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各类培训或进修活动,不参加继续教育的,或没有完成培训学时的教师,学校不得续聘。
2.为人师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按时上、下课,不随意停课、缺课和调课,不断堂、拖堂和在课堂上闲聊。不允许出现不备课、不批改作业、坐着上课现象,对课堂上发现的不良行为,学校应采取恰当的方法予以制止,并对教师施以处罚。
4.按要求执行备课、作业批改、试卷批改分析等常规教学管理要求,并及时上交各类材料,将其表现计入教师年末总评范畴。
5.一学期内青年教师(10年教龄以下)听课至少15节;中老年教师(10年教龄以上)听课至少10节,参加校内大型教研活动至少1次,参加科组内教研活动至少2次。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教师外出听课、培训需妥善处理好自身业务工作。
三、办公室管理考核部分
1.每位教师都务必遵守学校颁布的所有制度,要遵守考勤制度,严格按规定上、下班,上、下课,不随意迟到、早退、离岗,不允许旷工。请假须有书面申请报办公室或主管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2.讲究卫生,办公室、桌面、坐椅清洁整齐,办公室的窗台不允许摆放物品,在校园内不乱丢纸屑等。办公时间不得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情。
3.遵守开会纪律,按指定座位就座(按座位人名进行考勤登记),手机需开振动,不得影响正常会议,并认真作会议记录。
4.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爱惜教具,节约纸张文具,节约水电,严禁偷窃公私财物或故意破坏公物。各办公室由组长负责安全、卫生、水电的使用管理工作,各功能室由功能室负责人负责。教师在人走后要关掉所有电器;纸张打印要采用双面打印,尽量采用无纸化办公。
5.加强宿舍的卫生、安全、礼貌管理,抓好公共环境及宿舍内部卫生,讲究公共道德,宿舍楼顶以及走廊公共空间不允许放任何物品;注意用电、用汽安全,加强宿舍居住人员管理,在校教师的直系亲属需在宿舍居住的,务必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在职在岗教师坚决杜绝有偿补课,校园区域内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教师家属及子女在学校工作时间内,无特殊状况不得在教学区、办公区和活动区逗留和玩耍。加强车辆管理,教师车辆务必放到停车区内。
对违反上述细则的考核状况,每月由分管考核的部门进行公布,对违反细则的教师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违规人数多的年级组、学科组以及个人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严重的予以解聘。
本细则自经教工代表大会讨论透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教师如果对上述细则有异议请向教工代表提出,以便提交教工代表大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