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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冲实验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发表时间:2024-03-21 11:13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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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县教育局金教人〔2009〕35号《金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乡中小学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加强学校全方位管理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才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规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即我乡中小学所有在编在岗及特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根据县教育局校长、教师、员工绩效考核指标要点,制定符合我乡中小学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

1、校长(含副校长)绩效考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行为、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及教育宣传等方面的实绩。

3、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

全乡中小学教师都有陈述自己担任教育教学任务及完成工作职责的权利,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学任务,可书面或口头向学校提出要求,但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这是教职工绩效考核合格必备的基本条件。

五、考核方法

根据校长、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学校成立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小组考评,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相结合的办法,把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结合起来,适当听取学生及家长意见。

1、教师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小组、年级组考核和所在班级学生评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2、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和教职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

以上2条评分标准根据附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

六、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优秀等次占教职工总数的30%。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其主管部门申诉。

七、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绩效考核结果对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的使用: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视情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享受法定假日人员、精神病和癌症病养人员除外),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2、绩效考核结果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使用: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分配方案:按考核得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补贴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工资额。受到不同等次处分的,按比例扣发绩效考核得分。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实验学校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发放。

八、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已兑现职务标准按月打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九、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中心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实验学校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3、严肃纪律,公正公开。实验学校要本着对全体教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绩效考核和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实验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我乡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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