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晋升、评优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发表时间:2024-03-21 10:08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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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职务晋升、评优文件,参加职务晋升、评优的老师必须满足各项要求,方可晋升、评优。

二、程序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学校岗位设置详细数据,确定学校当年可以晋升高一级别职称的名额及评优名额,并送交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2.学校依据教代会通过的评审细则对符合条件的老师材料(原岗位的相关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参加工作时间等)进行排名;

3.根据排名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名额等额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晋升人员名单。

4.年度考核:依据教师打分排名;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标按教师比例分配;根据分组排名情况等额确定人选,并在学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再上报教育局。

5.个别表彰:校支委会结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工作表现,讨论后形成统一意见推荐上报人选名单。

三、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依据主管部门评审公示为准;

2.争议解决办法:校支委会研究讨论争议情况,形成意见,依据学校考评办法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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