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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21 10:15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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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全体任课教师都要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双减”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早晚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务处批准。

6.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要求班干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等要注意安全。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二、实验课堂教学

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有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三、室外课堂

体育课:

1 .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上课和下课前)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

3 .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4.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5.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6.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果学生病(伤)情较轻,任课教师要迅速通知班主任和值周领导,其他教师要给予协助; 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并联系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家长。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7.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离开老师视线、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8.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务处和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9.体育课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室外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组织相应体育常识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识传授,不能出现无授课内容的课堂。

四.其他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竞赛、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因为教学需要,必须进行校外活动,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在备课中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上课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且须确保学生安全。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说明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学校将追究责任。

此项工作制度由教务处检查实施、督查,值周领导值日给予工作配合,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8.学校任何人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训练。

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1.老师按教学规范程序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

2.学生必须在老师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不准随便摆弄设备和药物。

3.搬动沉重设备注意手脚安全,使用有毒药品注意做好防护工作,事先穿戴好防护用具,事后要清洗消毒,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4.实验室内严禁违章带入火种,不准任何人在实验室内吸烟。

5.使用电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制定《全军实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验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所辖各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总务主任及相关责任人为具体责任人,任命洪旭老师为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全军实验学校食堂(伙房)管理暂行办法》。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三、学校食堂要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和原料入库、出库制度,明确责任人,完善责任人核查签字手续。学校食堂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商贩提供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商品标签或超过保存期限等“三无”食品;禁止采购未经有关部门检疫、质量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制品;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禁止采购四季豆、发芽土豆等高风险原料。

四、学校食堂设立独立的食品库房,库内食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超期变质。学校食堂的库房必须有专人管理,完善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

五、学校食堂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冰柜、用具、容器应有生熟标记,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堂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需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组必须每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学校每天安排一位领导陪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七、食堂厨师操作前要对食品、半成品的质量严格检查,对不符合烧煮、烹调要求的食品不准进行烹调加工。烧煮时,应将食品上下翻动,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热,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公共餐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学校每餐、每样食品按要求进行留样,分别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样盒中,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后存入冰箱内,并作好留样记录。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保存期内未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样食品盒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它无关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设备要洗净,厨具要摆放整齐。及时冲洗、清扫工作场所并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及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校舍是:学校的建筑物(如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室外厕所、学生食堂、教师宿舍等);构筑物(如田径场等)。

二、学校校舍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校舍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人。

三、管理常规

1、总务主任

值日值周人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学校校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排维修,并作好记录。

2、总务处接到报告,必须到现场,查明情况。涉及安全的项目立即作出处理,一般问题及时安排维修。

3、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处(室)班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发现所辖范围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后勤分管校长和校长,再报县教育局,同时采取保护措施。

四、学校应根据校舍的特点,每学期组织对全校校舍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前检查全校排水,检查办公楼屋面,检查围墙。同时严格按上级的安排,组织对校舍进行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学校对校舍建筑物中的幕墙、门窗、网架、屋架、避雷设施等重点校舍,拟定定期检测计划,委托国家认定资质的机构检测。

六、学校定期(三至五年)更换室外的体育设施、塑胶场地、室外栏杆、屋面防水,避免产生安全隐患。

七、总务处每年要根据校舍安全情况,制定维修计划,重点安排涉及校舍安全的维修项目。校舍重大维修按照六安市教育局的规定,公开招标选择信誉好、质量优的公司施工。一般维修,要注意使用合格的材料,保证质量。

八、总务处应建立全校校舍档案,详尽记载校舍以下基本情况;

1.安全检查(或检测)的情况;

2.重大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

3.涉及安全的重大维修改造事项;

4.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和处理情况。

九、校舍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使用校舍举行各种集体活动(超过300人以上),应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事先必须制定并熟悉相应的安全预案,正确使用校舍。活动时,主办活动的负责人应当在场,(必要时应通知总务处、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到场监护)。如果发生问题,要负责按“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校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般事故由学校安全事故

调查小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强化住宿生自我保护意识,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人宿舍楼,违规者后果自负;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

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宿舍管理老师批准。

5.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打架、喧哗滋事;就寝时间不得播放广播、音乐,影响其他同学休息;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人宿舍楼。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人宿舍楼;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点燃蚊香等物;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信件纸张等;离开寝室要将室内电源切断。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人宿舍楼。

9.上课、自习期间因事、因病回宿舍必须持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开具的入寝证。

10.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严禁攀登宿舍窗台。

11.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以免出现砸伤事故;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2.遇到上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3.学生、宿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床板、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总务处有关人员修理。

14.班主任每天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宿管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15.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6.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学分、纪律处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赔偿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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