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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实验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发表时间:2024-03-21 10:18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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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军实验学校各校、园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高度重视。实验学校高度重视,安排各校、园及时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各校、园对安全工作进行起底式、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

二、排查范围。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包含以下内容:1.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2.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伤害;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4.校园周边环境治理;5.校车及交通安全;6.食品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安全;7.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8消防安全;9.教学教育设施和教学活动安全;10.特种设备安全;11.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12.学校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防范邪教渗透破坏,“扫黄打非”、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网络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排查情况。根据实验学校及各校、园大排查情况看,全军实验学校各校、园总体安全情况良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伤害等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未发现有心理健康问题学生,校园周边环境良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到位,学校“三防”“四率”达标,无宗教渗透现象,未发生网络诈骗案例。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在大排查中,部分学校部分家长在接送学生时,不能够主动佩戴头盔。学校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不带头盔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了劝阻,邀请交管部门开展现场执法。

全军实验学校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

(一)风险点查找范围

1. 装置、设备、场所类

(1)“三防”建设。未形成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未配专、兼职安保人员,未按“五个一”标准建有值班室,外来人员管理不规范,登记不完整,保安措施不落实;视频监控不能实现重要部位全覆盖,监控记录留存时间不符合规定;没有校园报警点、未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没有与公安接警中心联网。未建警校联防机制,渠道不畅。

(2)校舍及附属设施。教室、食堂、宿舍、厕所、操场、围墙、大门、护坡等校舍及其附属设施,未落实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出现裂缝,松动、墙皮脱落、倾斜、滑坡等问题。下水道、化粪池等井盖破损缺失,未及时更换和采取防护措施。

(3)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数量不足,型号不符,灭火器压力不足,消防栓缺少枪头等配件,消防水龙带老化破损,有关人员不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4)实验室。未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未落实“五双”规定,未建立台账或台账不齐全。未建立安防设施,未安装视频监控、防盗门、防盗窗,未购置危化品专柜。

(5)运动设施。室内外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未落实。篮球架、排球架、足球门架、单杠、双杠等器材是有严重的生锈腐蚀、损坏、开裂、断裂等现象,螺丝松动、底座晃动等。

(6)楼道楼梯。楼道内有杂物,防滑砖、防滑条、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损坏;楼梯栏杆和外廊栏板高度不达标(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低于90cm,室外楼梯扶手及水平栏杆不低于110cm)、不牢固;没有疏散路线图、安全警示语;未落实楼层包保责任制、定期巡视和排查隐患,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无人到场疏导、指挥,易发生踩踏事故。

(7)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未落实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未取得上岗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使用锅炉。

(8)假山池塘。校园或运动场所内的假山、池塘等,缺少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缺失或设立不明显,假山石头松动、脱落。

(9)健身房。未经许可经营,未达到规定标准对外开放,消防设施、通道等不符合规定要求,存有违禁物品,从事不法活动。

2. 能量载体类

(1)热能设备。空气能等大型热水设备,周围未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

(2)电能设备。变电房、配电室、高压线等场所周围无防护设施、警示标牌。用电线路老化,绝缘皮破损、脱落。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私用电器,存有大功率电器及打火机、蜡烛等。

(3)动能设备、器材、工具。标枪、铁饼、铅球等器械使用不规范;不够年龄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超速、超载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规定线路行驶,与学生争道行驶。强化体育安全教育未落实,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体育竞赛等活动组织不严密,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4)势能设备、设施。教室、报告厅、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吊扇、音箱设备固定不牢、出现松动;陡坡无围栏或高度不够,无安全警示标识;房屋沿边的瓦片、木板等物体出现脱落现象。

3. 危险物质类

(1)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管理不规范,未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底数不清、去向不明。未按照实验规程操作,剧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未按要求放入专柜,使用不当,未分类登记、备案。

(2)危险游戏、玩具、刀具。学校教育监管不到位,有学生玩“阿鲁巴”危险游戏、网络“蓝鲸”死亡游戏以及“牙签弩”危险玩具,有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教室等现象,学校未发现或发现后制止不力。

(3)自备水源、饮用水设施设备、炊具餐具等。学校食堂管理不符合要求,食品采购管放、员工体检、操作程序、卫生消毒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饮用水质达不到要求。未组织开展检查,未进行消毒处置,存在水源污染、食物中毒等问题。

4. 危险作业活动类

(1)在建工程。在建施工建筑工地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工地缺少有效围栏和警示标识,未实行“封闭式”施工。施工车辆进出频繁,工地临时用电不安全,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未安装安全网,塔吊、角手架、模板支撑等器械安装不牢固。

(2)外出研学活动。组织不够严密,安全教育不到位,未对沿途道路交通和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无应急预案,未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与旅行社未签订合同,旅行社、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未审核或已过期、旅行社未参加保险、未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未致家长的一封信或没有家长签字回执。

(3)交通安全。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未按规定经过公安交管部门技术检测,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技术性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未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大检查和“黑车”、“超载”现象整治,未建立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车”、超员车辆、三轮车,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混乱。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遇到大雨、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未做到谨慎驾驶。

(4)野外游泳。安全教育不到位,家庭监管不到位,学校、家庭、社会联控联防机制未建立;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沟、渠、坑洼等水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学生失管失控,学生私自到危险水域洗澡、戏水、游泳、滑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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