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军实验学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校长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二、安全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
(2)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活动;
(3)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
(4)学校围墙及其他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5)学校的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摄像头是否损坏。
2、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1)、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
(3)、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
(4)、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
(5)、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
3、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1)、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器内干粉是否充足,是否在使用期限内;
(3)、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
(4)、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
(5)、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6)、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
(7)、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1)、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
(2)、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
5、排查学生心理健康安全隐患。
(1)定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2)建立特殊困难学生包保帮扶制度。
6、排查校园欺凌隐患。
(1)建立学生谈话谈心制度,随时了解学生情况;
(2)定期进行校园防欺凌摸排。
7、反诈骗等其它安全隐患排查。
三、整改措施落实
1、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2、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整改。
3、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不能整改到位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反映。
4、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5、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有违纪情况,责令及时整改。
6、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得到批复意见后实施,以防事故发生。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三清单,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形成闭环管理。
全军实验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保障师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军实验学校各校、园认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高度重视。实验学校高度重视,安排各校、园及时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各校、园对安全工作进行起底式、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
二、排查范围。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包含以下内容:1.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2.防范校园欺凌和暴 力伤害;3.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管理;4.校园周边环境治理;5.校车及交通安全;6.食品和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安全;7.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8消防安全;9.教学教育设施和教学活动安全;10.特种设备安全;11.学校安全基础能力建设;12.学校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防范邪 教渗透破坏,“扫 黄打非”、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网络及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管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排查情况。根据实验学校及各校、园大排查情况看,全军实验学校各校、园总体安全情况良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和防范校园欺凌和暴 力伤害等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未发现有心理健康问题学生,校园周边环境良好,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到位,学校“三防”“四率”达标,无宗教渗透现象。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在大排查中,部分学校部分家长在接送学生时,不能够主动佩戴头盔。学校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对不带头盔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了劝阻,邀请交管部门开展现场执法。
全军实验学校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
(一)风险点查找范围
1. 装置、设备、场所类
(1)“三防”建设。未形成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未配专、兼职安保人员,未按“五个一”标准建有值班室,外来人员管理不规范,登记不完整,保安措施不落实;视频监控不能实现重要部位全覆盖,监控记录留存时间不符合规定;没有校园报警点、未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没有与公安接警中心联网。未建警校联防机制,渠道不畅。
(2)校舍及附属设施。教室、食堂、宿舍、厕所、操场、围墙、大门、护坡等校舍及其附属设施,未落实定期检查、维护维修、改造验收制度,出现裂缝,松动、墙皮脱落、倾斜、滑坡等问题。下水道、化粪池等井盖破损缺失,未及时更换和采取防护措施。
(3)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数量不足,型号不符,灭火器压力不足,消防栓缺少枪头等配件,消防水龙带老化破损,有关人员不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4)实验室。未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未落实“五双”规定,未建立台账或台账不齐全。未建立安防设施,未安装视频监控、防盗门、防盗窗,未购置危化品专柜。
(5)运动设施。室内外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未落实。篮球架、排球架、足球门架、单杠、双杠等器材是有严重的生锈腐蚀、损坏、开裂、断裂等现象,螺丝松动、底座晃动等。
(6)楼道楼梯。楼道内有杂物,防滑砖、防滑条、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损坏;楼梯栏杆和外廊栏板高度不达标(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低于90cm,室外楼梯扶手及水平栏杆不低于110cm)、不牢固;没有疏散路线图、安全警示语;未落实楼层包保责任制、定期巡视和排查隐患,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无人到场疏导、指挥,易发生踩踏 事 故。
(7)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未落实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未取得上岗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使用锅炉。
(8)假山池塘。校园或运动场所内的假山、池塘等,缺少必要的隔离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缺失或设立不明显,假山石头松动、脱落。
(9)健身房。未经许可经营,未达到规定标准对外开放,消防设施、通道等不符合规定要求,存有违禁物品,从事不法活动。
2. 能量载体类
(1)热能设备。空气能等大型热水设备,周围未安装必要的防护设施。
(2)电能设备。变电房、配电室、高压线等场所周围无防护设施、警示标牌。用电线路老化,绝缘皮破损、脱落。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私用电器,存有大功率电器及打火机、蜡烛等。
(3)动能设备、器材、工具。标枪、铁饼、铅球等器械使用不规范;不够年龄学生骑行自行车、电动车,超 速、超载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规定线路行驶,与学生争道行驶。强化体育安全教育未落实,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体育竞赛等活动组织不严密,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4)势能设备、设施。教室、报告厅、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吊扇、音箱设备固定不牢、出现松动;陡坡无围栏或高度不够,无安全警示标识;房屋沿边的瓦片、木板等物体出现脱落现象。
3. 危险物质类
(1)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管理不规范,未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底数不清、去向不明。未按照实验规程操作,剧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未按要求放入专柜,使用不当,未分类登记、备案。
(2)危险游戏、玩具、刀 具。学校教育监管不到位,有学生玩“阿鲁巴”危险游戏、网络“蓝鲸”死亡游戏以及“牙签弩”危险玩具,有学生携带管 制刀 具进入学校、教室等现象,学校未发现或发现后制止不力。
(3)自备水源、饮用水设施设备、炊具餐具等。学校食堂管理不符合要求,食品采购管放、员工体检、操作程序、卫生消毒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饮用水质达不到要求。未组织开展检查,未进行消毒处置,存在水源污染、食物中毒等问题。
4. 危险作业活动类
(1)在建工程。在建施工建筑工地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工地缺少有效围栏和警示标识,未实行“封闭式”施工。施工车辆进出频繁,工地临时用电不安全,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未安装安全网,塔吊、角手架、模板支撑等器械安装不牢固。
(2)外出研学活动。组织不够严密,安全教育不到位,未对沿途道路交通和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无应急预案,未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与旅行社未签订合同,旅行社、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未审核或已过期、旅行社未参加保险、未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未致家长的一封信或没有家长签字回执。
(3)交通安全。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未按规定经过公安交管部门技术检测,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技术性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未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大检查和“黑 车”、“超载”现象整治,未建立接送学生车辆档案,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未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黑 车”、超员车辆、三轮车,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交通秩序混乱。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遇到大雨、雪、浓雾等恶劣天气未做到谨慎驾驶。
(4)野外游泳。安全教育不到位,家庭监管不到位,学校、家庭、社会联控联防机制未建立;江、河、湖、泊、池塘、水库、沟、渠、坑洼等水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学生失管失控,学生私自到危险水域洗澡、戏水、游泳、滑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