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青山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5-03-20 10:58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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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青山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金教人[2019]31号《金寨县2018年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精神,依照2021831日第六届教师待遇保障会精神,经2024831日晚校党政班子、校委会、工委会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此实施细则,2024116日校长办公会修订。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守才

副组长: 徐兴业 昌希松 储煜瀚 罗资光

  员:黄遵全 桂劲松 李杰 罗先文 陈浩 屈国栋  明亮 赵清林

叶汉支 钟新 鲍丙刚 查凌峰  支委会、校委会、工委会成员

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定及组织实施。

二、  考核对象

1、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为争取财政支付自收自支人员增量绩效工资,在编在岗的自收自支职工一并纳入考核。

三、考核原则与方法

考核以学年度为时段(71日至630日),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的办法,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育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统筹兼顾、适量倾斜”的原则,真正以师德表现,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并适量向班主任倾斜。

四、考核内容

(一)、师德考核(办公室负责核定)。满分15

按照《金寨县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金教人[2017]17号)执行,考核结果师德优秀记为15分,师德合格记为14.5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直接定为第三等级。

(二)、工作量考核(教务处负责核定):满分50

   平均工作量赋分47分。

全校总工作量/全校教师数=人均工作量。超工作量加分,工作量不足减分。(全校总工作量:每周5天×8节×班级数+领导职务工作量+各功能室工作量。全校教师数:在编在岗在校教师数。工作量加减分标准:每1节记为0.25分。工作量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工作量减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分)。

产假按人均工作量计算;根据金教人[2019]31号与《金寨县青山中学工作量绩效实施方案》,教师自退休前5年起(即年满55周岁),周工作量减量规定如下:年满55 56周岁依次减少12节,年满5758 59周岁减少一半工作量。由于女教师还存在年满55周岁退休情况:学校在女教师年满52周岁时,征求个人意见,可以申请在年满52 53 54周岁时,提前享受减少一半工作量,但到年满57 58 59周岁时不再重复享受。

班主任及学校管理人员工作量=全校平均工作量*系数(附件二)

(三)、出勤及效能考核(办公室负责核定):满分10

1、旷工一天扣2分、事假一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1分、法定假不扣分。

2、以考勤机记录及请假记录作为核算出勤的依据。

①、旷课:旷课每节扣0.25分。

②、《金寨县青山中学教职工考勤办法》中规定的年满56 57 58周岁免考勤规定继续遵照执行。半支教人员:上、下午第一节课在支教学校的,应在支教学校考勤,其余应在青山中学考勤。

③月签到满满签到80%次数但有病事假记录的,仅扣病、事假扣分。月签到不满80%次数的,先扣病、事假扣分,然后将病事假(每天2次)应签到的次数累计计入月签到次数中,如果仍不够80%次数,差额次数/每天2=缺勤天数,每天计扣0.25分。

3、年度出勤扣分,最高分为10分,扣完为止。

4、个人因各项工作受省、市、县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通报一次分别扣21.510.5分。

()业绩考核(办公室负责核定):满分25

1、满意度测评20分。其中学校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含群团组织)40%,教师占60%

2、各类获奖5(最高获奖不超过5)

表彰类:当年获得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分别计21.510.5分;获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依次计1.510.50.2分。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教科研类:当年公开课大赛获国家、省、市、县级一等奖的依次计1.51.20.90.6分,二等奖依次计1.20.90.60.3分,三等奖依次计0.90.60.30.1分。国家CN刊物发表论文降档赋分按优质课赋1.2分。指导学生赋分:国家级、省级优秀奖比照公开课县二、三等奖,市一等奖比照公开课县二等,市二三等奖比照公开课县三等奖,同次比赛一最高获奖作品记。教师作品降2档赋分,指导其他老师获奖不赋分。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等参照公开课大赛降一档执行;一师一优课、微课按六教研【20188号文件执行。教师教研论文县级获奖不赋分,教学设计、课件等获奖赋分参照论文,获奖课例、短剧创作、科技创新等专题类获奖赋分参照公开课获奖。

四、考核等次确定(办公室负责核定

学校按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4:5:1的比例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等次(四舍五入)人员。尊重历史惯例、严格执行县级考评方案中关于直接定档条款。如果出现平行分,按照年龄大小排序。自收自支职工,无论考核得分多少,直接确定为第三等次;为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现已离开学校的教职工(正常退休或享受国家政策的教职工除外),直接确定为第三等次;在考核时段范围内正常退休的教职工,参与全体教职工一起考核,直接定为二等。受上级党政纪处分的直接定为三等,不影响考评的除外。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有疑问的可以查看本人相关考评得分。因病失能人员直接确定为第三等次,长期不在岗人员直接定为第三等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有以下十一项行为之一且查证属实的,直接确定定为“第三”等次。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
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1)其他违反师德师风或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考核结果运用(办公室负责核定

以量化考核的等次为依据,实行差别化分配教职工奖励性增量绩效工资。因违规违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享受年度奖励性增量绩效工资。

六、考核的有关要求(办公室负责实施

1、对在编在岗但不在校教师,由其现工作学校(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但纳入我校一起申报。

2、满意度测评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打“人情分”。为减少评分误差,评分参照以下标准进行:优秀为90分及以上,良好为80--89分,一般为70--79分,较差为60--69(低于60分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否则评分无效)。为确保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测评人员给予优秀分值(9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得超过被测评对象的50%,超过50%的评分无效。

3、学校将教师量化考核资料归档管理,同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本细则先根据《金寨县2018年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精神,经我校二级机构正职以上班子会议拟定初稿,再经考核领导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再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作统一解读。经2024116日校长办公会修订,本实施细则仅适用我校教职工奖励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金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量标准
2
、学校管理人员及班主任工作量系数

 

 

金寨县青山中学

 

2025316

 

附件1:

高中教师周工作量标准

 

课程

语文、数学、外语

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

其它学科

折合系数

1.2

1.1

1.0

周课时数

10

12

14

 

 

附件2

学校管理人员工作量系数

 

校长: 1.2               副校长(工会主席): 0.8

专职会计: 1.0           班主任: 0.5

兼职督学:0.3            群团组织负责人0.5

二级机构负责人:正职0.6,副职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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