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青山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金寨县青山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金教人[2019]31号《金寨县2018年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精神,依照2021年8月31日第六届教师待遇保障会精神,经2024年8月31日晚校党政班子、校委会、工委会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此实施细则,2024年1月16日校长办公会修订。
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守才
副组长: 徐兴业 昌希松 储煜瀚 罗资光
成 员:黄遵全 桂劲松 李杰 罗先文 陈浩 屈国栋 明亮 赵清林
叶汉支 钟新 鲍丙刚 查凌峰 支委会、校委会、工委会成员
考核领导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细则》制定及组织实施。
二、 考核对象:
1、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为争取财政支付自收自支人员增量绩效工资,在编在岗的自收自支职工一并纳入考核。
三、考核原则与方法
考核以学年度为时段(7月1日至6月30日),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的办法,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育人、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统筹兼顾、适量倾斜”的原则,真正以师德表现,工作量和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并适量向班主任倾斜。
四、考核内容
(一)、师德考核(办公室负责核定)。满分15分
按照《金寨县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金教人[2017]17号)执行,考核结果师德优秀记为15分,师德合格记为14.5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直接定为第三等级。
(二)、工作量考核(教务处负责核定):满分50分
平均工作量赋分47分。
全校总工作量/全校教师数=人均工作量。超工作量加分,工作量不足减分。(全校总工作量:每周5天×8节×班级数+领导职务工作量+各功能室工作量。全校教师数:在编在岗在校教师数。工作量加减分标准:每1节记为0.25分。工作量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工作量减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分)。
产假按人均工作量计算;根据金教人[2019]31号与《金寨县青山中学工作量绩效实施方案》,教师自退休前5年起(即年满55周岁),周工作量减量规定如下:年满55 、56周岁依次减少1、2节,年满57、58、 59周岁减少一半工作量。由于女教师还存在年满55周岁退休情况:学校在女教师年满52周岁时,征求个人意见,可以申请在年满52、 53、 54周岁时,提前享受减少一半工作量,但到年满57 、58、 59周岁时不再重复享受。
班主任及学校管理人员工作量=全校平均工作量*系数(附件二)
(三)、出勤及效能考核(办公室负责核定):满分10分
1、旷工一天扣2分、事假一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1分、法定假不扣分。
2、以考勤机记录及请假记录作为核算出勤的依据。
①、旷课:旷课每节扣0.25分。
②、《金寨县青山中学教职工考勤办法》中规定的年满56、 57 、58周岁免考勤规定继续遵照执行。半支教人员:上、下午第一节课在支教学校的,应在支教学校考勤,其余应在青山中学考勤。
③月签到满满签到80%次数但有病事假记录的,仅扣病、事假扣分。月签到不满80%次数的,先扣病、事假扣分,然后将病事假(每天2次)应签到的次数累计计入月签到次数中,如果仍不够80%次数,差额次数/每天2次=缺勤天数,每天计扣0.25分。
3、年度出勤扣分,最高分为10分,扣完为止。
4、个人因各项工作受省、市、县党委政府及县教育局通报一次分别扣2、1.5、1、0.5分。
(四)业绩考核(办公室负责核定):满分25分
1、满意度测评20分。其中学校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含群团组织)占40%,教师占60%。
2、各类获奖5分(最高获奖不超过5分)。
表彰类:当年获得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分别计2、1.5、1、0.5分;获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按国家、省、市、县依次计1.5、1、0.5、0.2分。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教科研类:当年公开课大赛获国家、省、市、县级一等奖的依次计1.5、1.2、0.9、0.6分,二等奖依次计1.2、0.9、0.6、0.3分,三等奖依次计0.9、0.6、0.3、0.1分。国家CN刊物发表论文降档赋分按优质课赋1.2分。指导学生赋分:国家级、省级优秀奖比照公开课县二、三等奖,市一等奖比照公开课县二等,市二三等奖比照公开课县三等奖,同次比赛一最高获奖作品记。教师作品降2档赋分,指导其他老师获奖不赋分。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等参照公开课大赛降一档执行;一师一优课、微课按六教研【2018】8号文件执行。教师教研论文县级获奖不赋分,教学设计、课件等获奖赋分参照论文,获奖课例、短剧创作、科技创新等专题类获奖赋分参照公开课获奖。
四、考核等次确定(办公室负责核定)。
学校按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4:5:1的比例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等次(四舍五入)人员。尊重历史惯例、严格执行县级考评方案中关于直接定档条款。如果出现平行分,按照年龄大小排序。自收自支职工,无论考核得分多少,直接确定为第三等次;为确保教师队伍稳定,现已离开学校的教职工(正常退休或享受国家政策的教职工除外),直接确定为第三等次;在考核时段范围内正常退休的教职工,参与全体教职工一起考核,直接定为二等。受上级党政纪处分的直接定为三等,不影响考评的除外。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有疑问的可以查看本人相关考评得分。因病失能人员直接确定为第三等次,长期不在岗人员直接定为第三等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有以下十一项行为之一且查证属实的,直接确定定为“第三”等次。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
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1)其他违反师德师风或违规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考核结果运用(办公室负责核定)。
以量化考核的等次为依据,实行差别化分配教职工奖励性增量绩效工资。因违规违纪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享受年度奖励性增量绩效工资。
六、考核的有关要求(办公室负责实施)。
1、对在编在岗但不在校教师,由其现工作学校(单位)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不占派出单位指标,但纳入我校一起申报。
2、满意度测评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打“人情分”。为减少评分误差,评分参照以下标准进行:优秀为90分及以上,良好为80--89分,一般为70--79分,较差为60--69分(低于60分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否则评分无效)。为确保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测评人员给予优秀分值(即90分及以上)的人数不得超过被测评对象的50%,超过50%的评分无效。
3、学校将教师量化考核资料归档管理,同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局备案。
本细则先根据《金寨县2018年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精神,经我校二级机构正职以上班子会议拟定初稿,再经考核领导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再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作统一解读。经2024年1月16日校长办公会修订,本实施细则仅适用我校教职工奖励绩效考核,由学校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金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量标准
2、学校管理人员及班主任工作量系数
金寨县青山中学
2025年3月16日
附件1:
高中教师周工作量标准
课程 |
语文、数学、外语 |
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 |
其它学科 |
折合系数 |
1.2 |
1.1 |
1.0 |
周课时数 |
10 |
12 |
14 |
附件2:
学校管理人员工作量系数
校长: 1.2; 副校长(工会主席): 0.8;
专职会计: 1.0; 班主任: 0.5。
兼职督学:0.3; 群团组织负责人0.5;
二级机构负责人:正职0.6,副职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