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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青山实验学校校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21 13:47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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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强校舍、设施管理,确保校园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使校园设施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把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定本制度,以确保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校舍、设施检查的领导机构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任组长,总务处和安全办为校舍设施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二、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检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会同有人员定期实行全面检查,并不定时的抽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实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年级组负责人员积极配合学校对校园安全进行管理,密切注重校舍状况,发现问题即时汇报。
三、在风、汛、雨、雪季要实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
四、每次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设施档案保存备查。
五、检查项目:
1.校舍检查的范围为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学生公寓报告厅等办公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车库、室外广告牌等等各项建筑设施。
2.学校教室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等设施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空调及办公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7.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他隐患、险情等现象。
六、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即时书面报告学校,即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签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校舍有重大险情均应即时上报。
七、后勤部门应对园舍实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实行。
八、相关责任人因未即时检查或检查出问题未即时解决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凡发现校舍有重大险情的均应即时上报属地政府和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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