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共企事业单位 > 金寨县青山实验学校 > 学校概况 > 规章制度

金寨县青山实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5-03-06 16:40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字号:[  ]

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按照新的财务管理的要求,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收支管理制度。

1、收入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学校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统一结算。

3、严禁各学校私设账外账、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入款不及时入账等行为。

4、对学校的其他非税收入,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5、支出票据必须由相关人员签字、审核、审批。一般性支出校长审核分管校长审批,涉及财产购置或大额维修等重要性支出项目,由学校校务会议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校长复核,按照程序报批。

支出票据签批手续

(1)中小学、教学点、幼儿园:原始票据上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附件也需审核人签意见及姓名。

(2)在票据汇总报销封面上:主管会计或出纳会计、单位负责人、分管财务审批人签字,民主理财小组代表签名、盖章,报账单出纳签字,教育财务核算分中心审核盖章。

6、津补贴开支范围及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严格依据相关财经文件、制度执行;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学校原有制度报中心备案,经教育财务核算中心审核后办理。

7、白条子支出:除小额涉农支出、工会慰问教职工支出可以使用统一印制的领条外,其他一率不准使用白条子支出。

8、交通费:交通费支出后需附出差审批单(或派车单),审批单上要填写时间、地点、事由,车牌号、驾驶员等,要有部门、分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派车单上要有用车时间、地点、原因,出车地点、往返里程、车牌号、驾驶员等,派车人、审批人签字),学校办公室审核盖章。学校要定期与出租车驾驶员签定租车合同,检查各项车险是否买齐。交通费要及时报销,提供税务发票,超过一年的要说明原因,否则不予报销。

9、培训费:培训费支出后需附培训通知,通知上要有分管领导签字。报销票据相关内容要齐全。

10、公务接待费:发票后要附派餐单、结账明细餐单以及来访者介绍信或上级电话通知记录等相关材料。同时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用餐标准及陪餐人数。

11、会议费:召开会议或组织活动,必须先拟出计划,经校务会议讨论后实施。报销时发票后附会议通知(会议申报表)、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首页及相关内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等。

12、大型维修:3000元以上的维修发票后需附工程清单、合同、会议记录、验收单;5000元以上需另附政府采购申报单(最新)、询价单等;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报教育局审核,填报采购价款结算审核审批表;30000元以上需附审计报告。

13、设备购置:发票后需附政府采购申报单、购置合同、验收记录、设备使用人的签字,购置需附相关材料。

14、差旅费:差旅费支出后需填写报销单,报销单上要填写明细清楚、审核人由校区负责人签字、领导批示由分管负责人签字;出差定额审批单要填报清楚,部门意见由所在校区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意见由各校区负责人签字、主要领导批示由分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学校盖章。车票、住宿发票、通知等附件必须齐全。

15、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发票后附销货清单,定期结算,使用人需在具体品目后签字并写清购买的商品用途。

16、财务人员对各自经手的会计资料必须做到手续规范、凭证齐全、记载清楚、专柜严密保管。

17、中小学公用经费的支出要严格按照《金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经费收支使用管理,掌握预算执行情况,有效监控各项开支,明确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责任,规范审批程序,落实责任制,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收支审批权限的基本原则

1、学校经费管理使用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

2、日常收支实行责、权统一的“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集中核算,校长负总责。

3、实行经费收支归口管理,每一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分管的职能部门经费的责任人,对各项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二、日常经费收支审批

1、严把收入关。我校收费项目明确。中小学每生每学期收取作业本费分别为20元、10元;中小学每生每学期收取自筹营养餐费分别为400元、300元;中小学幼儿园每生每学期收取课后服务费按照2元/节/生,根据天数据实收取。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2、为确保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如培训费、制卷费、教研活动费,文体活动费等教学业务费用支出,由学校教务主任负责核实,本校负责人审查,校长(法人单位)审核,再由分管副校长审批。较大金额支出需按照程序申报采购。

3、维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日常办公费如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交通费等由办公室主任核实,校长(法人单位)审核,再由分管副校长审批。较大金额支出需按照程序申报采购。

4、为学校运转的各项后勤支出中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由总务主任或会计核实,校长(法人单位)审核,再由分管副校长审批。大额支出需按照程序申报采购。

5、经费支出单项每笔达3000元以内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再由校长(法人单位)审核;3000元以上的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再由校长(法人单位)审核,最后由分管副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符合政府采购的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必须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方可报销。

6、审核报销流程

(1)办公维修类等原始票据审批流程:

由经办人(或使用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审核人(校区分管负责人)签字。

(2)出差类报销审批流程:

a、出差交通费定额包干审批单填写:出差人填写相关内容——科股室领导意见(由各校区办公室、教务处或总务处负责人签“属实”意见、签名并写明日期)——分管领导意见(由各校区负责人签署“已核”意见、签名并写明日期)——主要领导审批(由分管校区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签名并写明日期)。

b 、差旅费报销单填写:出差人(出差人填写相关内容)——审核人(由校区负责人签署“已核”意见、签名并写明日期)——领导批示(由分管校区负责人签署“同意报销”意见、签名并写明日期)。

c、派车单(公务用车申报审批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填报。非特殊情况不准租车。列交通费支出。

(3)由经办人(出差人)将签署过审核意见的票据交会计审核,会计进行分类汇总,做好报销封面,送校长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章后报县教育财务核算分中心审核。

三、其他事项

1、各校负责人若因学习、工作等原因离校,可授权委托他人代管签字行使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的,出示授权委托书,报实验学校和教育局备案。

2、各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严禁将单项支出金额化大为小,化整为零,逃避审查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责任人,应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人事分工明确确定。

财务收支审核审批人员分工

为加强学校经费收支管理,有效监控各项开支,明确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责任,规范审批程序,落实责任制,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2022年秋学期起经费收支审核审批等人员分工调整如下:

学校经费管理使用实行校长(法人)负责制。校长负总责,分管副校长分管财务工作。

单位的各项收支由相关部门负责核实,校长张克良审核,再由分管副校长冯明海负责审批。

实验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人员:

组  长:颜兆军(实验学校及小学部代表)

成  员:李希武(初中部代表)

许  红(幼儿园代表)

姚  敏(教师代表)

经费管理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真正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经费校长(法人)负责制落实到位,制订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

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加强校务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开展督查,确保义务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预防腐败。

(二)重视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总结经验,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及时改进工作,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每年对各学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职责的,限期纠正;对工作组织得力、按期完成任务、服务质量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责任追究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进行责任追究:

1、没有按照省市县要求实行规范电子学籍管理,上报数据不及时、不准确的;虚报、冒领的。

2、没有按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支公用经费、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不及时、不足额的;

3、没有按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的;

4、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和挪用、挤占、截留教育经费的;

5、执行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不严格,没有实施民主理财制度或制度不健全的,没有实行财务公开的;

6、没有按规定收费的;

7、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责任追究的结果

凡是被追究责任的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上报相关部门、组织,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财务公开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订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自律的自觉性,密切群众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执行情况;学校各项奖惩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公用经费的支出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维修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标投标情况。

7、其它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计、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其他与财务有关的重大事项与重大活动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3、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一年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校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县教育局、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制定如下教育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

一、成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组织

组    长:张克良

执行组长:王  俊

副 组 长:冯明海、杨先平、田晓勤、颜兆军

成    员:李希武、许  红、姚  敏、余  灏、杨代明  程  俊、马  亮、桂良海、袁兴旺、袁自伦  赵本和、江  宇、江小平、宋小伟、汪  勇

孟祥湖、孔庆林、黄小银、何竞男、于承海  占  勇、王  浩、江少玉、陈亚娟、叶长月  卢红盈、王燕玲、江  爱

二、内控稽核内容

1、内部控制稽核工作的建设情况。包括各校(中小学、教学点、幼儿园)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2、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3、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报财务会计报告。

4、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学校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5、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现金的情形。

6、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7、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8、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三、内控稽核形式

1、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

事前监督,是指在某项财务活动实施之前对其所进行的监督。比如,对某项业务开展之前的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等。主要任务是督促学校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科学合理地编制单位预算,做好各项财务工作的事前准备和决策工作。

事中监督,是指在某项财务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对其所进行的监督。主要任务是督促单位正确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确保各项收支按照预算进行安排,促进单位依法组织收入,节约各项开支,确保资产和资金的安全及节约、有效的使用。

事后监督,是指在某项财务活动发生以后对其结果所进行的监督。主要任务是检查、审核单位的决算情况,各项业务活动完成后资金的使用情况,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等。主要作用是通过对财务活动结果的监督,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日常监督,是指对单位财务活动所实施的不可缺少的常规性的监督。比如,平时对各种物资、设备的保管、领发及使用情况的检查等。日常监督是财务监督的主要形式。主要作用是通过对单位的各项财务活动进行随时的、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保证单位正确执行预算及各项财务制度。

专项监督,是指对单位的某一项财务活动所进行的监督。比如,对事业收入管理情况的监督,对单位修缮、修购经费的监督等。专项监督的内容视财务管理的需要或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而定,具有内容单一,针对性强的特点。主要作用是通过等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深入的检查,便于发现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财务管理工作质量。

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各有侧重,各具优势,发挥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必须结合使用。

四、内控稽核目标

合理保障各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金寨县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固定资产的概念及分类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和管理原则

学校所有固定资产都应纳入实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畴(含幼儿园,下同)。学校固定资产包括用各级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的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接收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固定资产。学校的固定资产实行国家所有、主管部门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学校固定资产

实验学校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实行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负责对本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具体管理,并建立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

四、学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

(一)学校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各校应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台账,明确各类固定资产数量、金额以及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做到数量、金额清楚和责任明确;固定资产台账要每学期与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总账核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学校每增加一笔固定资产都要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每年开展一次清查登记,并将清查结果及时上报县教育局,由教育局汇总后报县国资委;实验学校充分利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地掌握所属学校固定资产信息,对学校新增和处置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和核减,实现对本辖区学校资产从购置、使用到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

(二)固定资产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符合政府采购目录,并列入年初学校预算编制的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三)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 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财产调拨单入账。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四)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及时登账,按月结账、对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五)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六)财产处置制度

1、处置资产要加以区别,找出处置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处置资产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处置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处置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县国资办审核批准。

4、资产处置后的所得收入,要及时入账。

(七)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