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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青山实验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5-03-21 09:27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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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教育评价改革及“双减”工作部署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学校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实验区建设工作,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青山实验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一、严格控制考试次数

1.合理安排考试次数。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组织纸笔考试,三至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阶段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九年级上学期组织期中考试,下学期组织两次模拟考试。

2.严禁违规组织考试。学校、年级或班级不得组织入学考、摸底考、周考、月考等其他各类考试,不得以测试、测验、定时作业、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二、规范考试内容

1.严格规范考试内容。考试内容的确定必须以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充分发挥考试命题的教育功能,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合理规范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三、优化结果应用

1.规范考试评价。学校期中期末考试一律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可分为A+、A、B+、B、C五个等级。任课教师及时将考试结果及存在问题告知学生本人,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

2.控制成绩使用范围。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提供他人的成绩数据,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3.合理运用考试结果。学校要运用好考试结果,对教学质量做出科学评判,从而改进课堂教学。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四、重视过程评价

1.强化学生发展全程评价。健全学生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

2.纠正单一成绩评价倾向。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严禁单一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或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或奖惩教师和学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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