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青山实验学校初中部教师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考勤行为,确保学校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现依据金政办秘〔2016〕39号《金寨县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13〕290号《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学校实行指纹签到机签到制度,根据学校制定的签到作息时间,全体教师应在上午、下午规定时间段进行指纹签到。
签到规则:
上午或下午第一节上课铃前30分钟至铃后30分钟内为有效签到时间。第一节上课铃前30分钟为正常签到,铃后30分钟内签到定为迟到。
1、工作日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公、私假严格实行离校请假制度,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便出校门,学校进行不定时查岗。
2、值日教师、班主任应在早操前签到,上早自习老师应在早自习前签到。
3、无故不签到、不请假视为旷工处理。
4、周一例会、临时性集会、学校活动、晚自习以及统一加班实行签到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未请假缺席一次,按旷工半天计算,履行请假手续的,按事假半天计算。
二、请假制度
1、请假手续
(1)请假必须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偶发事件急需请假,必须在当天打电话给相关负责领导,实行“电话请假”,返校后1天内补填请假条,未按要求做的按旷工处理。
(2)写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理由、时间以及调课安排。公假、法定假除外(婚丧嫁、产假、长期病假),所有事假均有本人自己把课调好。假条报批后,统一上交教育教学处存档。
(3)大病、重病需长期请假的,必须出据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和住院病历,并经学校调查后,报教育局审批办理。
(4)教师公假原则上由教育教学处通知,班子成员公假原则上由办公室通知,所有公假必须经办公室备案,说明公假事由,写好请假条报批。
2、准假权限:根据文件规定,病假超出30天,事假10天以上的上报教育局审批。病假30天以内5天以上,事假10天以下5天及以上的由县直属学校提交班子会研究后审批,5天以内的病事假由校长审批。
3、特假范围:教职工直系重要亲属丧事学校给予丧假,特假三天;子女婚事,特假三天;婚假、产假严格按上级文件执行。
4、因旷工、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并追究相应责任。
5、有课教师请假,准假后,所误课程要及时补齐。
三、奖惩
1、考勤每天补助4元,满勤每月奖励50元,按月(实际按四周计算),期末纳入绩效工资发放。对于迟到、事假(半天为基数)实行递增制,即事假第一个半天扣2元,第二个半天扣4元,第三个半天扣6元,以此类推。
2、班主任早操签到一次补助3元,未签到一次扣1元,纳入班主任津贴考核。值日教师早操前和查寝未签到一次扣1元,纳入教育教学过程考核。早自习老师自习未签到扣1元。
3、无课迟到一次按事假1/4天累计计算。有课迟到10分钟以上的,按旷课1节处罚。
4、对于私自调课,不请假的情况,视作教学事故。学校将对调课双方各扣除2节课时费处罚。
5、每学期累计调课,原则上每人每学期不得超过10节(双主科不超过12节),每超1节扣1节课时津贴,累加计算。特假、公假情况将不累计。
7、每旷工一天扣除50元,旷课一节扣50元,累加计算。
四、几点说明
1、请假要认真履行请假程序,要亲自告知相关负责领导,说明事由及时间,填好请假记录并及时到教育教学处销假。
2、对于出现重大疾病和有突发情况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实际,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酌情特殊对待。
3、对于教职工违反考勤制度以及教职工长期病事假等情况学校将严格按金政办秘〔2016〕39号《金寨县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执行。详情见《金寨县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青山实验学校初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