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职责,充分发挥管理职能,牢固树立管理要质量、要效益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学校办学质量。本着民主管理、激活管理、同工同酬、多劳多酬、优质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校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推进我校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春学期和秋学期两次考核造册,由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一次性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1、师德师风考核(10分) 根据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方案执行。
2、考勤(15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根据学校考核制度,按照学校考勤结果为准。
3工作量(60分)根据教师授课、各科分值、管理人员系数、承担其他工作补助课时等进行考核打分。
4、教育教学过程及业绩考核(15分)。
5、班主任工作绩效:每学期从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先行划拨一定资金,办公室、教学处、总务处从早晚出勤、班级管理、班级教学实绩、卫生评比四个方面评分,按分值比例计算班主任绩效。
六、其他特殊情况:结合上级政策,由学校考评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