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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4-03-21 11:39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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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育课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2.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和要求,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节课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运动项目。

3.在进行包括铅球、标枪在内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4.在体操项目练习时,必须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5.任课体育老师为安全责任人,负责上述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

二、课外体育运动

1.所有班级和学生按课外活动轮流表参加体育课外运动,并按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它项目的活动。

2.学生在体育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运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等投掷项目锻炼必须由班主任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5.各班主任老师为安全责任人,体育老师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体育比赛或运动会

1.全体学生必须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听从管理人员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做好准备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4.大会领导小组为安全责任人,对参加运动会的全体师生负责。

四、体育卫生安全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知道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2.学生有以下疾病或症状,禁止参加体育运动;

1)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

2)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

3)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

  (4)恶性肿瘤;

  (5)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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