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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5-03-20 09:08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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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长岭实验学校教师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加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好师表形象,强化师德建设,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变成教职工的自觉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金寨县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及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师管理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经学校会议研究,制定《长岭实验学校教师工作纪律》。

一、教师要有高尚的师德。要尊重对待每位学生,对学生多表扬鼓励,不准讥讽、歧视、辱骂、虐待学生;不准劝迫学生转(退)学和以各种方式侵犯学生的正当权益。要尊重学生家长,不得训斥、指责、讽刺挖苦学生家长。要维护自己的人格,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或教师职务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及要求家长帮助办理个人私事。教师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自觉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教师要讲究仪表仪容。着装要朴素、自然、大方,仪表端庄;言行举止要规范、文明、得体。上课时间衣着要整齐,不能穿拖鞋、运动背心上课。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从事教育学生的活动;教师不得在教室内吸烟、睡觉;上班期间不做与办公无关的事情,不到其他办公室闲谈,影响他人办公;同事间团结协作,讲话和气,不起高腔,不讲影响和睦关系的话,不做危害团结文明的事。

三、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教师要模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会议、集会、培训等集体活动,不准上课迟到、早退和随意停课、私自找人顶课、调课以及违规补课;不准无故缺课;不准推诿教育教学责任。严禁教师擅离岗位,上班(白天)实行坐班制,期间不得随意外出,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批准才能外出。教师请假必须严格按照《长岭实验学校教职工请假制度》执行。教师考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签到签退,出勤情况必须作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和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

四、教师要规范自己的课堂教学行为。要站立讲课,精神饱满,教态自然、亲切、和蔼;要规范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简练;上课过程中不随便出入教室,不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不准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将不健康的情绪带进课堂。教师上课要提前2-3分钟到教室候课,并组织好上课的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上课不准拖堂,学校规定放学离校的时间内不应留学生在校(特殊情况经批准除外),留学生时教师要在场。    

五、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增强课标意识,准确把握课程性质、基本理念、学科核心素养、课程目标、课程结构、学业质量标准、教学实施建议等。优化课堂教学方式,抓好教学基本功训练,提高“三字一”及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命题、作业设计等基本功,着力提升信息技术素养;摒弃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努力转变角色,充分运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大幅度地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效率。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严格落实备、教、批、辅、评要求,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进一步树立“不备课不上堂、不备好课不上堂”的意识,坚决杜绝不备课就上堂的教学行为。完善作业考试辅导,不断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认真批改作业,强化面批讲解,针对学情进行教学反思,及时做好反馈。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高师生信息技术素养,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各级各层次的培训学习。教师要服从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主动接受和承担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临时性的工作任务),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诿或讨价还价。 

六、教师要正确使用通讯工具。上课时要关闭手机,或不将手机带入教室,绝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学校开会、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时,要关闭手机。    

七、教师要合理运用现代办公设备,熟练使用配备的教学设备。利用计算机教学电子备课、参与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浏览不良信息,严禁上网聊天、看电视、炒股、玩游戏等,严禁教师在网上乱发虚假、造谣中伤、发泄私愤类的帖子。教师必须熟练使用配备的各种教学设备,尤其是“班班通”“智慧课堂”等设备。   

八、教师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准擅自在校外兼课;不准利用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举办各种收费补习班以及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不准参与赌博、从事宗教、迷信等违法活动;不准酒后驾驶和乘坐酒驾车辆;不准在工作日期间(包括晚间)从事钓鱼活动。参加各级考试各类评选活动时,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自觉参加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和集中办公。教师及家属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开商店,不得放养家畜家禽和类宠物。    

九、教师要规范从教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工作日饮酒,严禁酒后进教室;严禁非工作期间、非工作场所单独接触异性学生;严禁向学生传播不良信息和文化;严禁向学生乱摊派、乱收费;严禁旷工旷课、用虚假理由请假;严禁传播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论;严禁滋事、闹事、群体违规上访;严禁不服从学校教育教学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严禁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事。    

十、教师要恪尽职守,履行监护责任。在校内,每一名教师都有保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责任,都有给学生提供平安、健康成长环境的责任;在校外,当学生面临困难、危险时,教师应挺身而出,为学生提供及时、必要的帮助。

全体教师要严格落实教师工作纪律要求,学校将强化教师遵守工作纪律结果的运用,作为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遵守工作纪律的,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本纪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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