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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石实验学校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4-03-21 10:53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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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我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传染病、卫生防疫等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校长任组长。

组  长:杨  涛

副组长:汪文质  李桂林

成  员:金怀义 汪达群 徐  伟 汪  浩 汪清武

程世安 谢守峰 刘贤斌 范文荣 程 鑫

各班主任 校安保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各校(园)、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 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 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 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二、监测与报告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班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人员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预防监控措施

(一)传染性疾病

1、学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由村医作初步检查,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或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7、学校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

(二)安全事件

1、遇来人来防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2、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3、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4、如有事件发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三)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求助。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四)卫生防疫

在获知疫情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疫情的发生发展情况,并应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预防流行性疾病、传染病措施

1、消除传染源

(1)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结合不同季节传染病流行情况,加强晨检,加强缺课原因调查,及时发现传染病人。    (2)加强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无遗漏地报告疫情。一旦发现传染病要立即以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报告。

(2)早期隔离、早期治疗。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隔离并与家长取得联系,根据病种和病情,确定住院或在家隔离治疗。对学校中的食堂人员、教师中的急性传染病患者更应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治疗。

2、切断传播途径

(1)对传染病人所污染的教室、宿舍、厕所及所用过的物品等进行消毒。

(2)要建立必要的卫生制度,加强经常性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清洁卫生扫除,保持环境卫生,消灭蚊蝇等孽生地;加强饮食、饮水、厕所、粪便的卫生管理。

(3)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洗手水龙头、符合标准的饮用水。

3、提高易感者的免疫能力

(1)要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必要的营养供给,合理安排生活作息制度,保证睡眠,避免学习负担过重,创造愉快的学习环境。

(2)要按照传染病流行规律,有计划地进行各种预防接种,提高对各种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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