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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石实验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发表时间:2025-03-20 09:39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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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育教学处是学校教育教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教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我校教研的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教育教学处是负责学校教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研组成员由本学科骨干教师为组长,本学科教师全员参与。

第六条 学校教研工作接受县教育局、县教研室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 学校教育教学处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教研氛围,树立教职工“教研兴教,教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教研组开展教研的相关工作。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管理教研成果登记、奖励和建立教师教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各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上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教研交流、对话能力。

7.提高教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教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研提供咨询和指导。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8.加强教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积极派遣校骨干教师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教研培训。

第三章 教研内容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校教育教学处室对所有教研的内容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教研组组长要定期向教科室呈报课教研内容,教育教学处负责对相关教研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教研活动结束时,教研组长应向教育教学处提供相关总结,教研教学处验收。

第四章 关于教研业务档案

第九条 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教育教学处负责统计收集教师教研材料,归档。

储存方式:电子版(存在电脑硬盘中、存在u盘中)

实体版(纸质打印存入“教学科研”档案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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