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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斑竹园实验学校职务晋升、评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发表时间:2024-03-21 10:26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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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优、评先活动,减少人为因素的不当影响,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从而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正能量”,减少负面效应,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条件
根据县教育局职务晋升、评优文件,参加职务晋升、评优的老师必须满足各项要求,方可晋升、评优。职务晋升:在符合上级规定条件的人中,按照教龄长短、职龄长短、年龄长短的顺序依次淘汰较短的人的办法确定候选人。
三、评优原则
1、按考核程序操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
2、提倡公开、公平的原则,努力选出先进典型,不搞轮流坐庄,平均分。
3、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合理,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四、领导小组
组  长:  方临勇  吴方军   熊 振  
副组长:  徐祖联  彭永利   曾 光   肖  毅
成  员:  黄蓓蓓  鄂杨帆  肖少军  罗应华 李国垠 林志东  王诚颖
五、评优条件
1、符合县教育局评先评优文件精神的教职员工;
2、有重大突出贡献者优先评优;
3、上级部门下达的优秀指标,必须推选在相关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县级以上优秀个人原则上不连年推荐,学区优秀可连任。
六、评选要求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选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最近已考核的两个学期)评先选优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擅离职守,影响恶劣或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累计超过7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或旷课5节及以上者(迟到、早退两次算旷课一节)。
(5)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七、评优评先程序
(1)自我评价。即对照学校评优要求标准,准备实绩材料,进行自评。
(2)自我申报。在自评的基础上,对照评优标准,确定是否申报,申报时附上能证明自己实绩的材料。
(3)教师评价。在公示申报评优教师实绩材料的基础上,或者请申报者书面陈述自己的绩效,由全体教师对申报评优教师进行民主评议。
(4)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公示评选结果。争议较大人员进行复审。
八、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依据主管部门评审为准;
2、争议解决办法:学校职评小组进行复议研究讨论争议情况,形成意见,依据学校考评细则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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