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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沙河实验学校学籍管理

发表时间:2024-03-21 09:33 来源: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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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参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建籍

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建籍

(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学区内学龄儿童,由招生审核组按有关规定,依据出生证、户口本和房产证等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建立学籍档案。新生入学后在一周内填写“学籍信息采集表”,班主任根据学生所填信息,编制学生学籍信息电子表格,并于两周内交学籍管理室,建立新生学籍档案。

2、老生学籍维护。

在校老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各班主任对按期未报到的学生,进行联系,确定未报到原因,并上报到学籍管理处。学籍管理处根据学生未报到原因,作出相关的学籍处理手续。

二、转学

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学区的学生,必须持户口本、房产证和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学校审核通过,报经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转到新校区。

2、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持转入学校接收证明到学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学生学籍应在一月内转到接收学校,否则该生学籍将上报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进行“取消学籍”处理。

3、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分类归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病历、诊断书、化验单、交费单、医院证明,向学校申请休学,班主任签字,经学校审核通过,上报教育局基教股,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康复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手续,经学校批准后续休学。

四、学籍维护

1、全校学生学籍及学籍管理网站的工作维护,由学籍管理员负责。

2、学生的每学期评语、成绩、信息变更,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3、学生转学、休学、主要信息变更等学籍变动由学籍管理员负责。

五、学籍保密制度

学籍电脑设置的密码只有学籍管理员知道,不允许其他人查看信息,如有人查看或需要信息,须经过校长同意方可,否则任何人不准查看、获取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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